延长县叠加惠农政策助百姓实现安居梦
本报讯(常胜军王晓明)“还是住在这里好啊,房子干净卫生,还便宜!政府补贴过后,我们只掏了两万多元就住进来了。”在延长县安沟乡中心社区4号楼1单元3楼的房间里,安沟村村民罗富玲对自己将近60平米的新居非常满意。罗富玲3孔砖窑在今年7月份的雨灾中倒塌,8月份她家购买了此套保障房,9月初入住。在延长县,像罗富玲家一样享受到叠加在一起的灾后重建政策的群众还有很多。
在灾后安居房建设中,为了让老百姓享受好国家政策,顺利重建家园,
8月初,该县县委书记蔺治斌、县长贺延峰等主要领导用半个月时间跑遍了全县所有乡镇进行调研,在制定政策上想了许多符合实际和老百姓意愿的办法,政策叠加、资金集中倾斜就是一个主要措施。他们将受灾群众住房重建补助与扶贫移民搬迁、保障房、棚户区改造、农村危窑危房改造等资金整合捆绑使用,集中用于安居工程建设,帮助家园受损的百姓实现了安居梦。为此,县上制定了《灾后房屋重建补助标准和支持政策》,对农村分户自建房屋者每户补助3万元,农村集中安置点重建房屋安置的享受农村房屋重建补
助政策每户3万元,整合以工代赈、农村危房危窑改造和社会各界捐助资金,支持集中安置点水、电、路配套和绿化、硬化等公共设施建设。进入重点镇、社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安置的,叠加保障房(公租房)或扶贫移民搬迁政策,捆绑农村房屋重建补助政策和公租房补助政策的,建设面积60平方米,安置户自筹资金3万元;捆绑农村房屋重建补助政策和扶贫移民搬迁政策的,建设面积70—100平方米,建设成本据实结算,缺口资金由安置户自筹解决。进入县城安置的,可叠加保障房(廉租房)或扶贫移民搬迁
政策,配套廉租房项目的,建设面积50平方米,安置户转为城镇户籍后,可享受农村房屋重建补助政策和廉租房补助政策,自筹资金3万元;符合扶贫移民搬迁条件的,可自行选择购买经济适用房或限价商品房,享受农村房屋重建补助政策和扶贫移民搬迁补助政策,最多可补助9万元。
有了政策保障,各乡镇迅速行动起建。在受灾最严重的郑庄,洪水刚过,就开始了保障房基础设施恢复工作,把2013年移民搬迁项目进行政策叠加,优先用于受灾群众居住,已经建好的保障房马上就可以入住。(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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