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五起典型案例

陕西工人报 2019-05-27 06:4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阎瑞先)在日前召开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二场新闻发会上,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陕西省首例涉“保护伞”等5起典型涉黑案件。

被告人闫宏伟自2009年以来,先后纠集尚保磊、孙立军及游铁钢等狱友多人,以暴力打砸、威胁的方式控制吴起县城赌场,指使被告人赫俊繁等人伙同他人以开设赌场、强占干股、收取保护费、提供赌资等手段敛取大量钱财。被告人田韬、宗佰顺身为公安干警,为该组织成员提供保护,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2011年至2017年间,逐步形成了以闫宏伟为首的,人数众多、组织领导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经审理,延安市黄龙县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等11个罪名,分别判处闫宏伟有期徒刑20年,宋福安、窦红昌等23人有期徒刑10年至1年不等刑罚,没收犯罪所得、犯罪工具。宣判后,闫宏伟等11名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了对闫宏伟等被告人的一审判决。

另外,发布会还公布了陕西省首例“套路贷”涉黑案件。2016年10月,被告人韩召海等人在西安市中贸广场租赁写字间,非法设立金雨空放小额贷款公司,成立非法组织,开展非法放贷业务。截至2018年1月,该组织共非法放贷306万元,非法获利113万元。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及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韩召海有期徒刑16年,并处没收财产50万元,罚金9万元,剥夺政治权利3年。其余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8个月至1年4个月不等刑期。

发布会还公布了打财断血典型案例及安斌等3人恶势力犯罪案、把持基层组织恶势力犯罪共5起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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