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法联合抓“老赖”

延安日报 2022-04-06 09:3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路艳娜 刘芳)近日,子长市法院在延安铁路公安的协助下,顺利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控制并带回,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2018年9月,子长法院受理原告郭某某诉被告闫某某、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审理后,判决两被告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两被告未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环节协商时,两被执行人称回去凑钱后却再未返回,且长期隐藏在外逃避执行。在寻找未果后,执行法官查询并冻结了二人的银行账户及网络资金,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后又将二人限制高消费同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终结了本案的本次执行程序。2022年2月23日,申请执行人因病住院,其儿子作为代理人申请恢复执行,子长法院依法受理并再次启动执行程序。

近日,延安铁路公安民警接到警报,有子长法院公布的“老赖”在延安火车站购买去往外地的火车票,民警立即将买票人李某某控制并通过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到子长法院执行办案法官,承办法官立即前往延安火车站将李某某接回,连夜对其进行了询问,详细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产生的法律后果。但李某某表示仍不能履行义务,法官最终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在前往做核酸的路上,李某某惧怕拘留,与家里人取得联系,连夜筹钱,最终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本案成功执结。

近年来,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协作,建立健全公安协查被执行人工作机制,充分运用公安机关的大数据平台,被执行人一旦使用身份信息购买飞机票、火车票,公安机关立即锁定、控制并移交执行法院。下一步,子长法院将持续深化与公安局的合作,共同发力,有效拓宽执行渠道,加大“查人找物”的工作力度,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高压态势,不断提高法院执行工作效率,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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