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 医保如何办 延安医保“五种方式”做到”三个确保“为抗击疫情提供坚强医疗保障
本报讯(记者 宋伟)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为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救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疫情期间经办工作平稳有序,全市医保部门主动作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中省医保政策,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坚强的医疗保障。
第一,全面执行中省政策,实现“惠民办”。一是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将临时性新增12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全部按甲类诊疗项目予以报销。二是全额保障确诊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对按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的住院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报销后,个人负担部分使用医保周转金先行垫付,随后由财政部门补助,患者个人不需要自付。三是做好医保门诊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对按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凡住院的门诊费用纳入住院总费用;没有住院治疗的疑似患者门诊医疗费,持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发票到所属经办机构由基本医疗保险按70%的比例予以报销(不设起付线和封顶线)。四是实施长期处方报销政策。疫情防控期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慢性病患者,在保证医疗安全的基础上,根据病情需要,允许医疗机构为门诊患者开具最长3个月的长期处方。
第二,及时拨付医保周转金,实现“及时办”。为解除患者看病就医顾虑,充分发挥医疗保险的保障功能,市县区医保部门为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保周转金,开辟了“绿色通道”,做到随申请、随拨付,实现“及时办”。目前,已为市县两级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拨付专项周转金2395万元,专项保障定点医院及时救治感染的参保患者。
第三,优化经办服务方式,实现“便民办”。为了确保疫情防控、业务经办两不误,市县区医保部门不断创新优化经办服务方式,及时、高效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畅通信息渠道,通过“延安医保”微信公众号,为参保群众提供个人相关信息查询、医保政策、办事指南等线上服务,群众通过“延安医保局”网站可自行下载所需业务表格,可通过拨打对外公布的17部业务电话进行政策、业务咨询和办理异地备案、医保关系转移、个人信息修改、职工生育产前登记、离休人员充卡等业务;城乡居民可使用“农业银行手机APP”直接办理参保缴费业务,做到经办业务“便民办”“不见面办”,最大程度减少因人员流动造成疫情传播的风险。
第四,放宽业务办理时限,实现“延期办”。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解决群众的后顾之忧,市县区医保部门及时延长了部分医保办理业务的时限,明确规定暂时无法办理参续保业务的,享受医保待遇不受影响。一是市财政供养人员可在市内定点医院直接住院报销医疗费用;企业参保人员可在市内定点医院正常登记住院,出院时在所住医院预结算,待正常续保后结算报销。同时,积极与财政税务部门沟通,放宽了城乡居民参保时限,确保城乡居民能正常参保缴费。二是延长了定点医药机构医疗、药品费用结算时限,采用增拨周转金的方式缓解疫情期间医药机构资金垫付压力和工作压力。三是延长了2019年度住院患者医疗费用报销时限。
第五,扎实做好经办场所防护,实现“放心办”。按照中省市对行业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市县区医保部门认真做好经办场所室内通风、清洁消毒工作,并为工作人员配备了必要的防护用品,积极引导办事群众自觉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监测,避免交叉感染,为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提供安全、卫生的办公、办事环境,实现“放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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