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偷走11件商品 女子被拘留
本报讯(记者李佳)12月3日中午12时05分,公安新城分局西五路派出所接到报警,辖区某超市员工抓住一名小偷。出警民警赶往案发地,将盗窃嫌疑人带回派出所,现场查获被盗物品11件,价值人民币700元。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女,31岁,延安人,无业)交代,当天11时许,她闲逛至解放路某超市内,见自助缴费区没有工作人员逐件核对商品,便心生贪念,将超市货架上的洗面奶、洗发水、口罩、牙膏等物品取下,藏在随身携带的一个袋子里,并用毛巾覆盖。
陈某走到自助缴费区域,只结算购物车内便宜的物品,未结算袋内物品,企图蒙混过关。然而她的这一举动,全部被店内的监控设施拍摄下来,就在她准备走出超市时,被工作人员拦下并报警。
12月4日,陈某因涉嫌盗窃,被西五路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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