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通报陕西省3起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留挪用土地补偿款 洛南一村官被警告处分
华商报讯(记者 陈琳)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通报”栏目昨日通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2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陕西省3起:
洛川县槐柏镇西村党支部书记马学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自己及家人虚报种粮面积141亩,套取国家种粮补贴9521.64元据为己有。2015年9月,槐柏镇党委给予马学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白河县中厂镇顺利村党支部书记陈新江,近年虚报退耕还林5.41亩,套取补助资金1.12万元据为己有。2015年12月,中厂镇纪委给予陈新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洛南县灵口镇三星村村委会主任宋晓军,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截留挪用群众土地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用于村务支出。2015年3月,洛南县纪委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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