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亚丽:行走在高墙内的女检察官 本报记者 王静 通讯员 王文喜

延安日报 2018-06-06 17:03 大字

●高亚丽日常办公

在黄龙县城东郊,有个神秘的处所,在迎客松公园散步的人,偶尔还能听到从那高耸的围墙里传来的呼号声。群众大都知道,这个处所就是黄龙县看守所,这是在押人员在锻炼。

提起看守所,人们脑子里大概会闪出电视剧里的一些暴力镜头。黄龙看守所不大,平时在押人员也就十余个。这些在押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一般是不会受到侵害的,之所以他们的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障,是因为黄龙县人民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的检察官坚持巡查的结果。女检察官高亚丽在两年时间里,每天都会抽时间去巡查一次,她总会给看守所提出一些合理的建议,这里的工作人员称赞她“心细如发”。

尽管如此,偶尔还会有事情发生,有这样一个案例。

2017年9月28日,黄龙县人民检察院诉讼监督部的女检察官高亚丽在监室巡查时发现,押员李某某右眼有黑眼圈,马上向他询问原委。李某某言辞闪烁,一口咬定是自己去卫生间不小心碰的,高亚丽敏感地意识到一切似乎并不那么简单,便没有继续询问下去。

走出监室,高亚丽立即走到视频监控室,调取了9月27日李某某所在监室的视频监控,一分一秒地对视频进行仔细筛查。通过两天连续排查,终于确定9月27日晚9时30分至9时40分,与李某某同监室的郭某某对正在睡觉的李某某用鞋底进行了殴打。

掌握这一情况后,高亚丽立即和李某某进行谈话,进行心理疏导。在审讯室,李某某特别谨慎,一再声称是自己不小心在卫生间碰的,高亚丽检察官耐心劝解李某某要放下思想包袱,黄龙检察院派驻监所检察室就是为了保护押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告诉他该院已经和看守所进行了沟通,要求对李某某的监室进行调整。李某某眼睛开始闪烁了起来,他把所有的恐惧向高亚丽一股脑地倒了出来……

事情还没有结束。高亚丽又通过询问其他押员,调取监控视频、调取李某某诊断证明等方式对该案进行了初查。虽然9月27日当晚值班民警按照规定履行了职责,但就看守所改进工作方面,高亚丽提出了针对性的检察建议,进一步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利。

“现在我能好好地睡觉吃饭,再也没有人威胁我,没有人打我,我再不用担惊受怕了,真的谢谢检察官。”李某某感激地说:“我是在押人员,他们不但没有歧视我,还这样关心帮助我。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好好改造,争取宽大处理,再也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了。我要告诉其他人,在权利被侵犯时可以向检察院的驻所检察官反映问题!”

据了解,高亚丽检察官在派驻监所工作的两年时间里,这是唯一一次“事件”,且在“事件”处理方法上有许多可圈可点之处。高亚丽每天行走在看守所的高墙内,了解在押人员动态、接待来访在押人员家属、受理在押人员控告申诉、了解病犯状况、填写检察日志,她没有轰轰烈烈的事迹,却为服刑人员播撒了重生的希望,默默无闻地维护着“高墙内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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