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法院司法办案新常态 上门立案制度化 服务困难老百姓

延安日报 2018-03-28 17:46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 韩丽绢)今年以来,黄龙县人民法院将上门立案制度化,对困难群众及时提供上门法律服务,树立了新时期法院工作队伍的新形象,受到当地群众好评。

3月19日上午,黄龙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到一位老人的电话称,她儿子因车祸导致瘫痪,生活不能自理,自己已年过七旬还要照顾瘫痪的儿子,母子二人生活窘迫,想要讨回丈夫生前的债权,因对法律不懂,不知道该怎么办。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得知情况后,考虑到情况特殊,当即决定去老人家中,了解具体情况。来到老人家中后,办案法官先向老人及其儿子详细了解案情,随后细心向其解释有关立案的相关法律规定、诉讼风险和举证须知等内容,耐心告知立案所需材料及如何委托代理人或申请法律援助,并现场立案。老人激动地说:“真没想到啊,我一个电话就把法官叫到了家里来立案了!”

据该院副院长魏宏章介绍,近年来,黄龙法院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经常采取上门立案服务来解决群众立案难题。今年,院党组研究决定,将黄龙法院上门立案制度化,针对老、弱、病、残、困等弱势群体及偏僻乡村出行困难的诉讼群众一律采取上门立案服务。通过电话预约,法院派出专人上门办理立案手续,减少他们往来法院的次数,从而减轻他们的诉讼负担。这一举措的推出,将让群众足不出户便享受到法院的立案服务,进一步彰显黄龙法院“为民司法”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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