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花盛开在黄土高原上的“香格里拉”
黄龙县宪法公园一角
黄龙县法制宣传教育中心交通安全体验区
送法进景区
本报讯(通讯员 刘树刚 张冰)金秋时节,当你走进黄龙县,田园里瓜果飘香,农民辛勤地收获着;法治文化广场上,市民载歌载舞,怡然自乐;景区如画,游人如织,处处一派安乐祥和的景象。
近年来,以“推进平安建设,构建法治黄龙”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黄龙县坚持把普法依法治理作为推动发展、维护稳定的强力抓手,探索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提高了普法依法治理水平。2013年和2014年被表彰为全国法治县创建先进单位,2015年荣获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先进县,近期还将承办2017年全省创新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现场观摩会。普法依法治理成为“黄龙创新”“黄龙现象”的新亮点。
“六进”变“八进”
普法宣传全覆盖
2017年7月28日,在“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黄龙县司法局联合县武警中队开展庆“八一”军民联欢暨法律援助进军营活动,送去慰问品和法律书籍等物品,与武警战士欢聚一堂,共度节日。
武警干部张翔介绍说,“像这样的送法进军营活动,近年来共举行了8次,给武警战士发放法律书籍等宣传资料1000多本,还有音响设备等,尤其是联欢会上,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既能让武警战士学到法律知识,又能调节军营气氛,受到战士们热烈欢迎。”
“暑假期间,西安的丁先生带着孩子来到无量山景区观光旅游,不小心把游客张先生的手机碰掉地上,两人吵得不可开交,眼看着就要动手打起来,当时我正在景区巡查,于是便把两人叫到警务室,进去之后没有直接讨论问题,而是给他们倒了两杯水,与他们两闲聊了起来,过了大约十分钟丁先生便主动给张先生再次说了声‘实在不好意思\’,张先生见此情况便再没有追究,两人言和,矛盾化解。”景区调委会工作人员赵社平介绍说。
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是全省普法宣传“六进”的要求,而黄龙县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上,结合驻扎部队和生态旅游的发展需要,创新开展了“法律进军营”和“法律进景区”活动,变“六进”为“八进”。2013年,建成全省首个神道岭法治景区并设立景区调委会,在各景点公布景区调委会电话号码,配备流动调解车,抽调人员轮流值班,同时在景区农家乐开展“法治示范户”创建活动,使法治景区成为游客接受普法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今年,又建成无量山法治景区及景区调委会。共接待来电来访200余起,调解纠纷83件。
“法治景区不仅提升了旅游综合服务水平,也助推了生态旅游发展。”黄龙县司法局局长雷玉苗说。
“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拓宽了法治宣传教育新领域,实现了普法宣传全域覆盖。”黄龙县司法局副局长高飞说。
靓丽法治景观
传递法治文化
“我每天下午都会带着孙子到法治广场锻炼、散步,有意无意总能看到一些法治宣传内容,这样挺好的,既能看见大家伙在优美的环境中跳舞,孩子们尽情地玩耍,又可以了解不同部门的法律职能,提高大家伙的法律常识。”家住河滨花园小区的退休干部老路说。
提升城乡法治文化品位,实现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城乡全覆盖,是黄龙县近年来普法工作的一道靓丽景观。一批具有县域特色的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墙等法治文化阵地相继建成,让游客和广大群众随时随地能够直接体验到黄龙所特有的法治文化氛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截至目前,在县城建成法治文化中心广场1个、宣传教育及文化阵地7个、法治宣传街1条,在各乡镇建成法治宣传街、法治广场、法治服务站各7个,全县共刷写固定标语200余条、宣传牌300余块、大型法治宣传牌2块。
2017年,启动实施全县普法依法治理提档升级工程,累计投资780余万元,改造提升了宪法公园、法治街道、法治景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等多处阵地,率先在全省建成首个县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
“黄龙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设置有综合展示、互动体验、新媒体普法三大板块,充分运用现代化的高科技多媒体技术,结合传统的图文实物,生动阐述了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系统展现了法治建设进程和成果,成为集知识性、趣味性、教育性、体验性于一体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平台。”黄龙县司法局副局长朱延峰介绍说。
笔者在黄龙县司法局还了解到,近年来,运用现代传媒载体,黄龙县强化网络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网站等宣传媒介,及时向群众传送法治宣传教育信息,传播法律常识。黄龙县广播电视台还开办了《以案说法》《法治电影》《普法视频》专栏,播出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和法治宣传标语等普法公益广告。投资160余万元,在县法治文化广场建成大型LED屏,每晚向群众定时播放20分钟的法治宣传节目。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村两委干部每月学法不少于1次,村普法骨干、人民调解员集中学法每季不少于1次,村民集中学法每半年不少于1次。
耕好“责任田”
推进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在黄龙县城的法治文化广场入口,一条普法宣传长廊格外醒目。在这里,全县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及司法机关,根据自己的执法范围和业务范围,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图片和文字宣传法律知识,每季度定期更换。
“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普法“责任田”制,是黄龙县推进“精准普法”坚持的一项重要机制。做到了“五个结合”: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司法办案和法治教育相结合,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上下联动和属地管理相结合,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内容普法和重要时期宣传,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依法执法、依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水平。
2014年以来,以《宪法》为核心,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学习宣传。建立了向《宪法》宣誓制度,100余名新任命领导干部公开向《宪法》宣誓。充分利用“12·4”宪法宣传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成立黄龙县“七五”普法讲师团,共开展专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0余场,宣传各类法律法规40余部。突出抓好“三八”妇女维权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平安建设宣传月、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法治宣传重要节点,相关部门协作配合,采取现场咨询、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送法下乡等多种形式扎实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开展重要时期专项宣传活动42场,出动宣传车100余台次,悬挂横幅200余条,摆放流动展板230余块,设置法治咨询点120余个,发放法律书籍2000余本、宣传彩页5000余张、普法手提袋32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1万余人次。
“过去,普法工作被普遍看作是司法局、普法办的责任,普法主管部门一家唱‘独角戏\’,“精准普法”机制的推进,普法‘软工作\’变成‘硬指标\’,有效推动了各单位各部门参与到普法工作中来。同时,我们还明确了普法对象,要求既要包括单位系统内的普法对象,也要包括系统外的普法对象。”黄龙县司法局局长雷玉苗说。
黄龙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创新思路,完善机制,使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提升,各项事业依法管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在全社会形成了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打出了黄龙普法工作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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