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视 谎称花钱能“安排”工作诈骗28万元获刑
漫画/张永文
每个案件中,都有让我们惋惜和痛恨的地方,也有值得我们反省和思考的地方。每位办案的民警、检察官、法官,在查处和审理这些案件时都有法理结合的感悟与体会。《警视》栏目欢迎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结合法理视角,提供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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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主持人:贺秋平
一男子自称有关系,只要花钱就能安排工作,殊不知骗人钱财,锒铛入狱,悔之晚矣。5月26日,黄龙县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诈骗案,康某被判有期徒刑6年,罚金2万元。
据悉,2012年4月份,康某和其表兄张某在一起闲聊时,谎称有关系能帮人安排、调动工作等。张某信以为真,并将此情况告知了朋友刘峰、曹成,妻侄齐鹏及表叔王新(均为化名)。2012年8月至2013年8月,刘峰等5人为了解决本人或者子女的工作问题,先后共计付给康某现金28万元。得手后,康某将所骗的钱财全部挥霍。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康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为他人安排、调动工作等事实,骗取私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康某多次实施诈骗,酌情从重处罚。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对其从轻处罚。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警示语:花钱不仅没“买到”或者“调动”工作,还上当受骗,钱财受损,得不偿失。在此,提醒大家要擦亮眼睛,保持清醒头脑,端正思想,莫受“有钱万能”的影响,让自己成为骗子的诱饵。黄龙法院 王晓清 李瑜
自毁林地建苹果园 触犯法律受处罚
见经营苹果园收益大,村民许某便将自己的退耕还林地推毁,准备栽植苹果树时,被群众举报案发。近日,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许某因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单处罚金3千元。
2015年4月5日至7日,富县一农民许某雇用铲车,擅自将自己位于本村猪耳朵峁西边的退耕还林地推毁,准备栽种苹果树。经对毁林现场面积进行实地丈量、计算,毁林现场面积为5.57亩,被毁林地全部为刺槐树,属于规划内设计的退耕还林地,用途为生态林(防护林)。现场共推毁刺槐树木930棵,胸径4-14厘米,树高4-6米。
又查明,被告人许某在案发后对被毁林地进行了补栽。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5.57亩,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林地大量毁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许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许某能够积极对被毁林地进行补栽,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警示语:近年来,随着苹果产业的发展,其带来的经济效益也十分可观,很多荒废的土地被重新利用起来。但对于退耕还林地,有明文规定,且不可任性改变用途。富县法院 王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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