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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龙县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延安日报 2015-04-01 08:52 大字

根据环保相关法律法规,黄龙县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黄龙县城区第二生活垃圾处理场

建设地点:黄龙县曹家塬村门前沟(位于曹家塬村东南方向约1km处)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及内容:设计日平均处理能力42t/d;年填埋场库体设计容积38×

10m。

设计服务年限:18年(2017年—2034年)

占地面积: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43.9亩。

项目投资:工程总投资2552.99万元。资金来源:通过申请国家环保专项资金(70%)和地方政府自筹(30%)两种渠道解决。

二、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施工期:主要为扬尘、噪声、固废等,通过设立施工维护、洒水车、及时清理生活废弃物等措施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运输车辆尽量避开交通高峰期,物料运输进行遮挡,以减少噪声扰民的现象发生,也减轻运输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对植被、景

观等的影响,通过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以保证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2、运营期:

废水:生活垃圾渗滤液、生产、生活废水排至调节池内预处理,再经过渗滤液移动处理站达到《生活垃圾填埋污场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标准排入黄龙县污水处理厂处理最终排入石堡河。

废气:主要产生CH等填埋气体,本工程产生的填埋废气由竖向钢筋石笼收集后通过沼气燃烧器集中点燃后排放。填埋垃圾应适时覆土以控制臭气外逸;在防护网外设置绿化带。

扬尘:填埋场粉尘主要由覆土及运输车辆产生,应避免大风时作业,车辆密闭运输,场内洒水作业等防治措施,扬尘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噪声:填埋场噪声主要由填埋机械、泵站、垃圾运输车辆等产生,声源强85~100dB(A)。应尽量选用低噪声的作业设备。

固废:采用密闭车运输垃圾以免垃圾散落在路上,减少垃圾运输途中污染。

其他:填埋场容易滋生蝇、鼠类等带菌体,一方面组织人员按时喷药灭杀,另一方面加强填埋场作业管理,消除低洼地带的积滞污水。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规划,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符合土地利用政策,外环境对其制约因素较少。建设单位只要严格落实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及措施后,对当地环境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角度总体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建项目厂址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以及对本项目关心的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五、查阅方式和期限

公众如果对项目的选址和建设的环境保护方面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和反映,并可函索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黄龙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曹羽

联系电话:***********

2、环评单位: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1号联系电话:010-82230261联系人:杨晓

邮箱:28036425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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