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三项制度防止离任腐败出实效 刘杨阳程海龙
有效预防和防止离任前领导干部腐败,是2013年黄龙县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重点。黄龙县纪委、监察局在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推行了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谈话、承诺、测评三项制度,加强离任领导干部监管,在廉政制度创新方面取得较大突破。
三项制度亮剑离任前腐败
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是最易滋生腐败的时期。一些干部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想法,出现放松要求、疏于管理、缺少防范等,最后堕落成罪犯。为
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促使科级领导干部站好最后一班岗,黄龙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党章》、《廉政准则》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结合黄龙实际,制定出台了《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谈话制度(试行)》、《黄龙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承诺制度(试行)》、《黄龙县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测评制度(试行)》三项制度,做到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向一切可能滋生离任前腐败的因素、条件、土壤“亮剑”。
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齐上阵
科级领导干部离任前廉政谈话由
黄龙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经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协商,由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审定,制定谈话提纲,确定谈话人和记录人。谈话的对象为距离任前不足一年的正科级主要领导、正科级副职及副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由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采取个别谈话、会议或集体谈话方式进行。谈话的主要内容涉及严明政治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组织人事和财经纪律、党纪政纪规定六个方面内容。重点包括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
对党务、政务、事务进行公开,并对作风问题和廉政提出要求。
自我约束与社会约束相结合
廉政承诺制度和廉政测评制度是在廉政谈话的基础上加强对干部管理和监督的重要措施。如果廉政承诺注重的是自我约束,那么测评注重的就是社会约束。廉政承诺制度明确了承诺的方式、具体事项以及对承诺的监督和违反承诺的责任追究。而廉政测评制度则规范了测评的内容、测评的方式方法、测评的格次划分及测评结果的运用。(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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