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龙县社会救助实现全覆盖
本报讯(刘杨阳牛建武)2012年,黄龙县民政局通过成立机构、健全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社会救助体系,不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使民政社会救助实现了规章制度、保障对象全覆盖,切实发挥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兜底作用。
为健全社会救助机构,成立了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中心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工作领导小组。修订了城乡低保实施细则、临时救助细则和城乡医疗救助暂行办法。制定出台居民家庭经济信息核对操作细则、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投资15万元安装固定LP软件,协调金融、人社等16个部门建立信息核对机制和信息互换平台;结合市审计组对城乡低保、五保、老龄等民政民生专项资金审计反馈的问题,起草印发《黄龙县民政局关于在城乡低保工作中推行“三榜一评议四承诺”工作的通知》,加强低保审核审批,全县城市低保退保346户716人,新增30户60人,五保供养核销31人新增77人;积极筹措资金,将农村低保标准由1600元/年。人提高到1840元,全年累计发放城乡低保金1668.9万元,并从2012年7月1日开始向城乡低保户和五保户发放电价格补贴;为1362户城市低保对象、1885户农村低保对象和471人五保对象发放取暖补助;为267户城市低保“三零”家庭增发32.8万元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供养金216.27万元,发放医疗救助金166.11万元,救助大病群众627人;资助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参合4676人,缴纳参合金24.38万元;发放救助金23.6万元,临时救助城乡困难群众580人(次)。同时,为2758位高龄老人发放生活津贴179.47万元,下拨救灾救济款390余万元、棉衣200套、棉被400床;发放孤儿生活补贴15.99万元,确保了全县26名孤儿的合法权益;救助流浪乞讨人员4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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