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平定格在人民心中 围绕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黄陵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琪(右一)向陕西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左一)汇报法院工作黄陵县政法委书记姬晓武在县法院设置的法律咨询点上了解情况黄陵县人民法院班子成员召开会议,共同研究今年的工作黄陵县人民法院院长张琪深入农村办案引吭高歌庆“七一”纪念建党90周年“向幸福奔跑与祖国同行”环湖越野赛“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座谈会现场
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单位、全省法院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宣传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审判“五进”征询旁听公民对裁判意见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陕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盛夏时节,记者走进黄陵县法院会议室,迎面看到镶嵌在墙上的一个个光辉耀眼奖牌、奖杯,令人不由得对他们出色的工作肃然起敬。其实,他们的荣誉远不止这些,最高的奖项在人民群众的心里,在广大群众的口碑里。这些荣誉的取得,凝聚了黄陵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的无数心血和汗水,也使法院职能得以更好的诠释,让天平永远定格在人民心中。
近年来,黄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指导思想,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从严治院、从优待警、精细管理、改革创新上做出积极努力,为民族圣地黄陵的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服务大局,狠抓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神圣职责。“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多年来,黄陵县法院始终坚持和谐司法理念,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为促进黄陵县改革、发展、稳定做出了人民法院应有的贡献,努力让党和政府满意,让人民满意!2010年,黄陵县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6件,审执结781件,结案率为99%。今年1-5月份受理各类案件416件,审执结299件,结案率为72%。这一成绩的取得主要是来自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是他们不断向执法办案要质量,要效益的结果。
坚持宽严相济,全面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活动。黄陵县法院仅去年一年就受理刑事案件92件,审结92件,结案率100%。今年1-5月份受理刑事案件33件,审结28件,结案率85%。在审判活动中对一些偶犯、从犯和一些主观恶性不大的青少年犯罪案件,除罪行当判处实刑的之外,一般不判实刑,并注重做好缓刑、假释人员回访帮教工作,上半年对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类犯罪依法判处罚金刑15案15人,判处缓刑、管制等刑罚3案3人。黄陵县法院还注重运用司法调解手段处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对因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犯罪主观恶性不大的一般伤害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侵财案件,在依法判处较轻刑罚的同时,力促刑事被害人与被告人达成附带民事赔偿协议,消除社会不稳定、不和谐因素,尽可能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实行判后答疑制度,着力提高服判息诉率,增强裁判的公信力,刑事案件服判率达到95%,呈现出服判多、上诉少、信访少的良好态势。
坚持调判结合,加大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去年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66件,审结561件,结案率为99.1%,民商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64%。围绕和谐主题,做大调解文章,把做好诉讼调解工作作为提高民商事审判质量、促进司法公正的一项重要措施,切实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效果。今年1-5月份受理民商事案件320件,审结207件,结案率64%,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88件,调撤率达到了91%。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促进婚姻、家庭关系的和睦,邻里关系和谐,及时审理好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有效防范和化解交易风险,加大对涉及“三农”案件审理力度,注重依法快审快结,保护农民合法权益,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在苹果营销旺季,开通便民诉讼“绿色通道”,全力支持我县苹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在工作中注重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在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和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之间,实行支持和监督并重,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机制,和谐化解行政主体与行政管理相对人的矛盾,确保审判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在案件执行中,黄陵县法院采取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机制,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案件,除采用常规的强制执行措施外,借助新闻媒体采取曝光、发布
公告、悬赏举报等方式,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去年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21件,执结121件,执结标的483万元,实现执行“零”积案,今年1-5月份受理执行案件79件,执结64件,结案率达81%。
黄陵县法院根据城乡统筹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保障延安率先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实施方案》,运用司法手段服务移民搬迁、城区改造和黄帝陵古柏防火墙工程建设等重点工程,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影响全县经济发展的各种矛盾纠纷。
为了加强立案信访工作,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黄陵县法院专门成立信访办公室,在立案庭设立诉(庭)前调解工作室,抽调2名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从事调解和速裁工作,有效减少了纠
纷进入诉讼程序,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1-5月份诉(庭)前调解工作室诉前成功调解纠纷22件,均未进入诉讼程序,庭前调解案件17件,调撤案件17件,调撤案件率100%,信访办上半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上级交办信访案件4件,已处理4件。
为了确保案件办理的公正性,黄陵县法院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对涉及公共利益、国计民生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主动征求党委的意见。结合征询旁听公民意见活动,定期走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邀请代表委员们来院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案件庭审和现场监督执行活动,征求代表委员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人大、政协监督之下。
围绕提高素质,深入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去年以来,黄陵县法院坚持把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与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开展“管理水平提升年”、“工作机制创新年”活动,加强对法官队伍的教育与管理。
狠抓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建设,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载体,围绕“学有所长、学有所成、学有所用”目标,进一步强化“周一学习例会”、“外出学习回院授课”等制度,采取集中培训、选送培训、以会代训、网络培训等各种方式以系统、持续地学习强素质、增能力,营造良好的学风,不断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和法律意识。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对干警进行理想信念、廉洁勤政、中立司法的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金钱、人情、关系侵蚀的能力。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法官、优秀书记员、执行能手、调解能手等活动,培养干警的创先争优意识,提升司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规范司法政务管理,努力探求司法管理长效机制。在内部管理上下功夫,完善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廉政建设、后勤保障等“四大工作机制”,实现了从“粗放管理”到“精细管理”、从“人管人”
到“制度管人”的转变。加强调研和司法宣传工作。紧扣全县工作重心,及时、客观、真实、快捷地向社会反映法院在司法改革、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新经验、好做法,在树立法院新形象的同时,争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构筑三道防线。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五个严禁”的规定为主线,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成立执行“五个严禁”督查小组,筑牢以内部监督为主的第一道防线;将送达和回收廉政监督卡作为办理案件、案件评查的一项重要内容,筑牢以当事人监督为主的第二道防线;成立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设立群众举报信箱,聘请20名廉政执法监督员,筑牢以社会监督为主的第三道防线。签订责任书,提
高管理效果。全院上下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八小时外廉政承诺书》,公开向群众承诺廉洁司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举办“院长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廉政知识培训考试等,确保法官队伍公正廉洁。建立违反“五个严禁”的查处机制、廉政制度执行考核机制和法官干警廉政档案,完善反腐倡廉教育机制,坚持有举必查,有查必果,严肃处理,把“五个严禁”执行情况与法官的考核评价、晋级评优密切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全年实现了干警“零”违纪。
围绕转变司法理念,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形象
以审判“五进”活动为载体,努力在司法为民上取得新发展。
自2008年省高院《关于开展审判“五进”活动的通知》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和建议的规定》文件下发以来,黄陵法院坚持把“五进”活动作为法院工作的重要内容,建立起院长亲自抓、主管副院长直接抓、班子成员配合抓、审判部门具体抓、办案法官一线抓的“五抓”责任制,大力推行“阳光司法”,“一线审判模式”,“领导带案下访”,征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旁听公民意见建议,组织开展“院企共建”活动,建立完善“诉调对接、三调联动”机
制,变法院在处理纠纷时的“个人独唱”为社会力量参与化解矛盾的“大合唱”,有效提高了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的成功率。去年以来,审结的1085件案件中,通过“五进”方式,就地开庭审理和调解、宣判案件297件,占受理案件总数的27%,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旁听案件审理476人次,征询意见建议76条。使法官和谐司法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活动透明度进一步增加,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司法环境进一步优化。
3月3日,黄陵法院举办2011年首个“法院开放日”活动,近百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的温暖。参观者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先后参观了立案大
厅、科技法庭、监控室、各业务部门办案工作区,视频会议室、审委会会议室、多功能厅和图书室、健身房、法官沙龙等法官干警文化设施。浓郁的法院文化、完善的便民设施、先进的信息化建设、高科技的审判法庭、充满温情的调解室等,为参观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他们亲身感受到了审判活动的庄严和法官驾驭庭审活动的技巧和能力。在参观的过程中部分群众还在审判法庭旁听了正在进行的案件庭审。法院领导和有关庭室的负责人还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进行了座
谈。大家表示,这样的公众开放活动,让群众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使社会群众对法院更进一步了解,增加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与公开度,增进了社会公众对法院、法官的了解,让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到了司法活动的阳光、公开。座谈会上,大家还就能动司法、破解执行难、涉法涉诉等有关热点问题深入进行了交流。
黄陵县法院为保证“五进”活动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也不是流于形式,而是实实在在体现在行动上,有安排,有检查,要求法官深入基层就地审判案件、就地化解纠纷,方便群众。
4月25日,黄陵法院办案法官来到辖区内川庄村,对该村两件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案件进行现场调解,在法官努力下,两起纠纷均得到圆满解决。
由于修建水库,川庄村村民整体迁移,对村民进行安置补偿,该村村委会以王明(化名)不在村里长期居住为由,不给其村民待遇,未给其安置和补偿款分配。王明认为村委会分配不公,向黄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分配补偿款并享有村民权益。法官在查明案件的基本事实后,决定在该村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旁听群众也充分发表自己意见,办案法官现场及时对一些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引导。王明虽然另娶后,女方没有到该村居住,但其户口并未迁出,在该村土地补偿征迁时是该村村民,同时其也取得该村土地并且与村小组形成了权利义务关系,所以应该享受与其他村民同等的权利。长达三个多小时的调解过程,法官对双方当事人从法理角度耐心解释,原、被告
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村委会给付王明补偿款并将其列入今后的分配名单。同时对村民进行情、理、法各方面的引导,村民也表示接受。
该村另一起同类案件在法官促使下,也得以调解结案,村民对黄陵法院现场调解的做法一致称赞,深有体会地说,法院现场调节给他们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课。
围绕三项工作重点,保障社会和谐经济发展
2011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也是“十二五”开局之年,黄陵县法院以“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积极开展以“为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主线,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和“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黄陵县法院能动司法,积极作为,坚持宽严相济,认真审理各类刑事案件,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认真审理民商事案件,妥善解决在结构调整、扩大内需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合同纠纷、企业破产、股权纠纷等案件,有力推动矛盾化解;认真审理涉及民生的各类案件,尤其是涉及到“三农”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和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案件。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案件的执行力度,保持了执法工作的良性循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努力为建设生态文明魅力幸福新黄陵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黄陵县法院不断深化司法改革,完善审判管理机制,实现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信息化。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委员会工作规则》、《案件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运行规则》、《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工作程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案件旁听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判前释明、判后答疑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工作的规定》等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案件质
量岗位目标责任书》,制定《案件评查监督实施办法》、《案件质量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试行)》、《院领导岗位目标考核奖惩办法(试行)》,建立起既规范审判行为,又鼓励开拓创新,既体现监督有力,又激发争先创优的合理考核机制,确保建立公正高效的审判秩序。这些制度的制定,为日常管理提供了有力的保障;不断完善司法民主机制,倾听民声、沟通民意、集中民智,真正做到阳光司法、文明司法、廉洁司法;不断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巩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各界积极配合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了密切人民群众关系,增进对人民群众的感情,维护好群众的利益,黄陵县法院持续深入地推进“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院长张琪说:“作为人民的法院,要始终把‘人民\’二字牢记心头,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处理问题,真正做到便民诉、解民忧、护民利、得民心。”他是这样要求的,也是这样做的。
5月16日,院长张琪带领干警深入黄陵县田庄镇回访上访群众王淑玉。
王淑玉71岁的丈夫张运河,在2010年10·22交通事故中受伤,因赔偿协商无果,诉至黄陵县人民法院。起诉后,王淑玉因急于给丈夫看病、生活困难等原因,在法院案件尚未审结时,来到县信访大厅,请求救助。得知这一情况后,为帮助王淑玉家渡过难关,张琪院长主动将该案当事人列为自己的回访对象,亲自到王淑玉家中向她明理释法,慢慢沟通交流,并筹款5000元暂借与她。王淑玉激动地说:“没想到法院的领导能亲自来解决我的困难,真是太感谢了。”
2007年11月27日,被告人柳某酒后驾驶无牌照摩托车途中将行人刘某撞倒,致其当场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柳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死者之妻胡某向黄陵县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赔偿,请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42878.5元。黄陵县法院判处被告柳某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另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各项损失共计225878.5元。被告刑满释放后,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力赔偿。原告申请司法救助,法院本着为民司法的理念,向其司法救助24000元。2011年1月13日,将这笔救命钱送到原告手上,她拿着钱,流着泪说“感谢法院,你们真的是救了我们一家人的命啊!”
现如今,黄陵法院的干警们始终把人民法官为人民作为自己行动的准则,思民之所忧,做民之所盼,受到了人民群众的好评和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
一个时期以来,法院系统存在的审判不公、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等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黄陵县法院根据实际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主题实践活动,现场倾听群众呼声,当场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5月7日至8日,黄陵法院利用双休日两天时间,组织全院法官干警,分为11个小组,分别深入到全县11个乡镇、街道办191个村组集中开展“下基层、访民意、听民声”活动。各走访组成员本着“接近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之目的,用一颗真心、诚心、耐心,入户与村民拉家常,田间地头与村民谈心,了解他们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需要法院解决的问题,征询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
在走访过程中,还邀请隆坊、店头镇等乡镇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和村组负责人分别召开座谈会,向他们详细通报了法院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今后工作重点和任务,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与会人员畅所欲言,对法院各方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又对法院在队伍建设、办案能力、工作作风等方面提出自己中肯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几次下基层,访民情,发放征询意见建议表2866份。黄陵县法院积极对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整理归纳,提出改正的措施,逐一改进,深受群众的好评。
忠诚履职铸法魂,勇立潮头争一流。如今,黄陵县人民法院正以饱满的热情和不懈的努力迎接着今天和未来,他们一如既往的践行对人民群众的承诺,捍卫法律的尊严,用实际行动在人们心中树立起新时期法官的又一座丰碑。
王春梅 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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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陵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黄陵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