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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公安局成功敦促一名网上在逃人员投案自首

延安日报 2011-08-31 21:12 大字

本报讯(白延香 记者 李瑞)“清网”行动以来,甘泉县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高度重视,认真工作,多措并举,务求实效,于近日成功敦促一名网上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

1996年10月18日晚,犯罪嫌疑人王某,在逃人员编号:T6106270009991996000027,男,1963年2月10日出生,汉族,系子洲县裴家湾镇王家砭村民,伙同郑某窜至甘泉县高哨乡王山沟村,将该村村民谢某一头耕牛盗走,在宰杀过程中被发现,郑

某被公安民警抓获,王某赴案潜逃。“清网”行动开展以来,甘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多次开展治安大清查行动,发放、张贴甘泉县公检法司联合发布的《敦促在逃人员投案自首通告》。在登记暂住人口李某信息时,得知该李原籍子洲,系子洲县裴家湾镇王家砭村民,现暂住甘泉县关家沟。通过民警细心核查,确认李某是甘泉县公安局历年在逃人员王某的舅舅。得知这一信息后,甘泉县公安局民警积极向李某宣传政策,动员其规劝王某主

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李某表示愿意配合,并告诉民警其侄子父母的所在地,希望通过父母亲进一步劝说,使王某能投案自首。随后,甘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连夜赶赴王某的老家,并向其父母再次宣传政策,劝说联系其儿子王某投案自首,在甘泉县公安局民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劝说下,成功敦促犯罪嫌疑人王某于2011年8月14日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被依法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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