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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搬迁扶贫让群众住得安心

陕西日报 2016-06-10 18:44 大字

本报讯 (通讯员 辛文静 记者 王晓阳)6月4日,富县羊泉镇太宜村,51岁的李永安眼眶有点湿。眼看着新房的主体已成,他内心无比激动。盖5间高大气派的大平房,是他一辈子的梦想,这要在原来他是想都不敢想,多亏了***的好政策呀!

李永安,家里5口人,大儿子智障,瘫痪,常年在轮椅上,需要妻子照顾,二儿子还在上学,家里的担子都压在他一个人身上,就靠5亩果园,一年收入六七万元。

光景是勤快人过的。下苦李永安不怕,压在他心头的石头是,50岁了还没有自己的房子,没法向儿女交代,这让这个陕北汉子抬不起头。现在仍然和弟弟一家挤在一个院子里,生活极为不便。但是现在生产成本高,盖一座房子最少得20万元,这对于他来说,简直想都不敢想。

去年,村上将他定为贫困户,了解到他的想法后,对他的帮扶措施是盖房,可以享受4.5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除此之外,积极为他争取3万至5万元的贷款,大大减轻了李永安的负担。 

居住环境与百姓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在***中,富县将搬迁扶贫作为“重中之重”,多措并举,让贫困户住得安心。一是对无劳动能力的五保户,全部搬入县、乡镇(街道)养老院(养老院、敬老院不足的以乡镇为单位与搬迁房一并规划建设),原五保户建筑物拆除,宅基地收回,并补助1万元。二是对丧失劳动能力且子女无赡养能力的特困户,由政府免费提供50平方米左右保障房或搬迁房安置,原宅基地建筑物拆除,宅基地收回,并补助1万元,安置时签订协议,其生活费用仍享受低保政策,待其死亡后收回房子并重新分配。三是对有产业、家庭基础设施差、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贫困户进行搬迁安置。补助政策:对迁入县城、重点镇安置的贫困户,建房资金按10万元/户(包括宅基地回收1万元)的标准补助;对迁入中心村安置的贫困户按7万元/户的标准补助;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开发配套按5万元/户的标准补助;对分散安置的贫困户,按4.5万元/户标准补助。

今年,富县计划向县城、重点镇、中心村搬迁2289户8167人,其中搬迁贫困户1007户3597人,从根本上改善困难群众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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