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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闹事殴打民警 富县一男子被判拘役

华商报 2016-04-21 21:04 大字

华商报讯(记者 贺秋平 通讯员 王辉)富县一男子曾某酒后在KTV厅打架闹事,还将前来出警的民警打伤。近日,富县法院公开宣判了该案,被告人曾某因犯妨害公务罪,一审被判处拘役5个月。

2015年11月5日19时许,26岁的富县男子曾某在朋友家喝酒后,到县城一KTV唱歌。因开包间事宜,曾某打了服务生耳光并与其他人争吵,打破KTV前台装饰灯。

接到报警后,富县公安局民警陈某等人到达现场,向曾某表明身份,传唤其回所接受调查,但遭到曾某的拒绝和谩骂。曾某躺在地上,用脚往上前拉他的民警陈某脸上乱踢,与曾某同行的张某等人拉住民警,曾某趁机逃脱。曾某跑到街道上,趴在路边的出租车引擎盖上,将出租车的雨刮器、后视镜扳坏。之后,曾某又睡在地上。在其他民警增援下,曾某被带回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经诊断:民警陈某多发性软组织挫伤,闭合性颅脑损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以暴力方法阻碍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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