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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性化理念化解群众纠纷富县城关派出所推行“庭审式调解”受好评

延安日报 2015-09-30 08:2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余东久)连续13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派出所”的富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2009年对治安案件推行“庭审式调解”以来,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在流动人口不断增加的环境下,治安案件发案率已由2009年的600余起下降为去年的400余起。

2009年以来,该所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

毁他人财物等适用于调解范畴的治安案件,推行“庭审式调解,营造了良好的和谐社会环境。为使调解案件更加人性化,该所从抓民警业务培训,提高民警的办案素质和调解水平入手,在每天早上的例会中,全体民警学习《论语》《弟子规》《道德经》等国学知识,并在公安网上开设网页,举办专栏,牢固树立民警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在推行“庭审式调解”工作

中,针对由土地纠纷、个体商户争摊位引发的案件,该所邀请司法、土地、工商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警风监督员及乡村干部参与案件的调解,有效解决了调解案件中遇到的技术性难题。

7月29日晚,北道德乡村民辛某与富城街道办居民魏某因琐事在沙梁街向阳巷打架。次日凌晨,辛某及亲朋10余人来到魏某在向阳巷经营的电器门市,与魏

某再次发生冲突,致使双方造成轻伤和轻微伤。接警后,民警迅速查清案情,经先期调解发现,双方情绪十分激动,辛某家属提出15万元的赔偿要求,魏某难以接受。所长吕世忠主动参与调解,与双方当事人从拉家常开始。用“换位思考”的方式向当事人讲解法律知识和做人的道德准则,并通过查阅大量资料,估算出受害人的损失,历时5天的调解,终于使纠纷得到化解,双方当事人及

家属握手言和。

通过推行“庭审式调解”,也使警民关系不断改善。多年来,该所在每年年终省公、检、法、司“两率一度”问卷调查中,群众满意度都达到百分之百,全所民警没有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和群众投诉案件。先后被省公安厅评为“优秀基层单位”,被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评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被市公安局评为“模范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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