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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县调整高龄老人补贴标准

延安日报 2012-11-19 13:33 大字

本报讯(白亚莉 魏莉)为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富县老龄办积极宣传,自5月1日起,安装了老年人优待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审核,将符合65周岁以上办证条件的老年人,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扫描,输入到信息系统,陕西省敬老优待证由省老龄办统一印制,县老龄办统一发放。

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老龄办《关于调整陕西省高龄老人生

活保健补贴标准的通知》和延安市《关于调整榆林市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富县及时落实调整高龄老人补贴标准。自5月1日起,凡具有富县户籍,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通过本人申请,均可享受生活保健补贴。70-79周岁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400元;100周岁以上(含100周岁),

每人每月600元。

近期,该县老龄办在前期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对全县70周岁以上老年人所填报的信息表及资料,经过逐镇逐人审核后录入陕西省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个人申请、村委会上报、乡镇审核、县老龄办审批、发放办理原则,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重报,有进有出、动态管理,凡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高龄补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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