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些“坑老陷阱”

四川法制报 2021-10-14 09:39 大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文慧

电视购物货到付款藏陷阱、存款变成保险无法退费……昨(13)日,重阳节来临之际,省消委举行老年消费新闻通报会,结合全省消委组织受理和调解的消费纠纷案件,收集和整理出老年保健品等相关领域存在的消费陷阱,并作出消费提示。会上通报了近年来老年消费投诉十大典型案例,本报选择其中两例进行报道。

消委提醒

这三大领域要注意

据统计,近年来老年消费者投诉在保健品、金融投资、电视购物等领域较为突出,一些不法经营者通过不实宣传、价格误导、承诺不兑现等手段,误导老年消费者消费,省消委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警惕以下消费陷阱。

在老年保健品领域,不法经营者往往通过专家讲座、名医义诊、患者现身说法等手段,对其销售的保健品进行变相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通过优惠赠送、免费体验、感恩活动、免费抽奖等方式销售保健品,看似让利实则变相提高单个保健品的售价;通过亲情关爱、上门关怀等方式对老年人嘘寒问暖,博取其信任后再推销高价保健品。

在金融投资领域,老年消费者要慎重投资养老健康产业,不法经营者往往利用老年人追求养生与健康的心理,大肆鼓吹养老健康项目,以返利、分红等诱饵诱导老年人入股投资,却在书面上缺乏合同约定或约定不明,有的甚至连项目都子虚乌有。要警惕高额理财投资,不法经营者声称其项目零风险、低风险、高收益,淡化或弱化风险,甚至闭口不谈风险,实则收益附加条件多。要警惕艺术品收藏投资,部分商家以升值诱骗老年人购买古玩、字画、纪念币等,甚至给假纪念品制造了所谓的证书。

在电视购物领域,不法经营者常以“不满意可退货”“无效可退货”“免费试用”等宣传话术美化产品、夸大功效,但实际产品往往货不对板,而商品一旦有问题,消费者电话直接被拉黑,不法经营者难觅踪影。

典型案例

电视上购物 手机货不对板

今年7月24日,李先生在看到电视购物广告后,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花199元购买了一台智能大屏手机,30日到货后,快递员坚持要先付费再开箱,无奈之下李先生先支付了相关费用,开箱后发现手机屏幕上有很多划痕且无法开机,充电后也不能开机,与宣传内容大相径庭。李先生当即电话联系快递员要求退费,对方说只有找商家。然而当李先生联系商家说要退货后,对方的电话却再也拨不通了,李先生随即投诉至省消委。省消委将投诉信息及相关证据反馈给电视台,经电视台协助调查,证实消费者投诉情况属实,并联系到商家,经与商家和消费者沟通,最终达成退货退款调解意见。

省消委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宣传资料和经营者的口头承诺,对异地邮购方式选购产品应当谨慎,在收货时要先验货再付款,如果对方不允许可以拒绝付款。同时,消费者要注意核实相关产品信息和经营者有效联系方式,防止造成财产损失,找不到投诉对象。

老人去存钱 存款变保险

2018年1月3日,天全县张先生夫妇在当地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网点工作人员向其宣传存款利率低,购买保险产品回报高,并趁机向他们推销其代理的保险产品。在网点工作人员的宣传攻势下,张先生夫妇用40万元购买了保险产品。家中子女得知后,认为这笔钱是家里的应急资金,购买保险后未到期无法支取,便让老人找网点撤销该保险合同。两天后,张先生到该网点要求撤销保险合同,网点工作人员称保险产品已无法撤销,按保险合同如果消费者单方要求解除合同,只能按现金价值的70%退还保费,即40万元保费只能退 28万元。张先生遂向当地消委投诉。收到投诉后,当地消委迅速展开调查,与银行网点进行联系。经过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银行负责人同意2018年1月10日全额退还消费者40万元保费,并当场签订了承诺书。

省消委建议,消费者在银行购买保险产品时要注意审查银行是否具有保险代理许可资质,购买过程全程录音。对于业务人员宣传的高收益产品需要自己核算,谨慎对待;签各类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必要时请专业律师进行审查。老人购买理财或保险产品最好有子女陪同,不要独自前往。提高维权意识,发现有被欺诈的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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