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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办理异地案件可“家门口”阅卷

四川日报 2016-08-04 07:3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张立东)8月2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随着全省律师异地阅卷系统在全省推广运行,目前,四川省律师办理异地案件实现了“家门口”阅卷。

针对四川省地域辽阔,个别地区路途遥远,路况恶劣,律师代理外地案件查阅卷宗费时、费力等情况,今年起,省检察院依托电子卷宗系统,成功研发律师异地阅卷系统,目前已在全省基层检察院推开。

以往,四川凡高律师事务所叶睿律师为调阅卷宗在省内出差是家常便饭。随着异地阅卷系统的运行,这种情况成为历史。“前不久,我到成都成华区调取雅安市天全县检察院办理的付某涉嫌合同诈骗案卷宗,不到一个小时就解决了。”叶睿说,当天,他在成华区检察院案管办案件查询窗口填写了调取电子卷宗申请,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天全县检察院案管部门,并把相关证件扫描上传至四川省检察机关异地阅卷申请系统;天全县检察院审核无误后,将相关电子卷宗传送至成华区检察院,工作人员再为他刻录成光盘。“降低了时间成本和办事成本!”叶睿说,这解决了执业律师异地阅卷难的问题,切实保障了诉讼当事人权益和律师的执业权利。“家门口就可以看卷宗,极大方便了我们的工作。”阿坝州小金县四川金懋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健说,去年到成都几次,都是查阅卷宗,每次至少需要一周时间,如今通过律师异地阅卷系统,可以随时查阅。“在检察办案环节,律师可以申请查阅执业机构所在地市(州)以外检察机关办理案件已经制作的电子卷宗材料,有效解决过去‘路上两三天、办事三分钟\’的现象。”省检察院案管办有关负责人介绍,采用该系统,律师担任辩护人办理异地案件,在三个工作日内即可在家门口完成阅卷工作。

省检察院采取网上巡查、实地调查、电话回访等多种方式,掌握系统运用情况,确保律师异地阅卷申请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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