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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全县龙湾湖景区景观打造项目和滨河公园建设项目投资建设BT招标公告

四川日报 2013-03-24 16:29 大字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全县龙湾湖景区景观打造项目和滨河公园建设项目已由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天发改投资 [2012]154号、103号文立项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投资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天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天全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天发改投资[2012]154号、10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 委 指 定 比 选 网 站 上 的 项 目 编 号 为PF20130118009)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天全县龙湾湖景区景观打造项目和滨河公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天全县城厢镇向阳村。

项目概况及投资规模:龙湾湖景区景观打造:滨河路全长约1800米,建设内容包括滨河路改造,滨河路与天全河之间的地块进行景观打造;打造标准按4A级风景区标准进行,包括景区建设及道路、景观、广场、休闲娱乐、水上演艺中心、栈道、游道、湿地等项目。

滨河公园建设:修建以女娲补天和古道遗梦两大文化为主题的雕塑广场,打造以丹霞、翠微和梅林湾命名的特色休闲景点,以及建造为游客游玩提供的配套设施等。

投资回报率最高限幅15%,施工招标控制价12000万元。

招标范围:投资招商及施工建设(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建设工期:12个月。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BT投资建设标段。

3.项目回购

本次项目回购期为三年,分三次按年支付,支付比例:4:3:3,回购款以审计结论为准。

4.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5亿元以上。

4.2投资信誉度和履行合同能力要求:近三年投资并实施市政工程类BT项目(单个投资额不低于1亿元)2个及以上(具有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4.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4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未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并提供在本企业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4.5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须提供《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且在有效期内。

4.6三年无亏损,提供2010年至2012年连续三年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4.7 投标人必须向天全县人民政府承诺参加本BT项目所涉土地使用权拍卖并缴纳信誉金。

4.8县外企业须承诺中标后在天全县境内注册成立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4.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3月25日8: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13年3月29日17:00止,在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天全县城厢镇小北街28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5.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3报名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原件;(2)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他人办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4)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6)所提供报名资料真实性承诺原件;(7)业绩中标通知书、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8)《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原件及复印件(省外企业适用)。

说明:①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二份,用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所有报名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②报名资料采用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方式。

5.4资金信用审查:报名结束后,招标人一日内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者进行资信审查,凡报名资料不符合规定将视为资信审查不通过。只有当通过资信审查的投标人达到法定人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在招标活动中,投标人应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存在虚假行为一经查实,招标人将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要求投标人赔偿相应损失和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5招标文件购买:由招标代理机构通知其到指定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5.6招标文件费150元。

5.7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3年4月16日9:30,地点为雅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雅安市雨城区临江路91号建设大厦三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全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全县城厢镇小北街28号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0835-7225395

传真:0835-7225395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866号502A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62551693

传真:028-62551690

201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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