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环境 助推绿色发展

雅安日报 2019-01-28 10:20 大字

雨城区周公河人工增殖鱼种场清点雅鱼苗现场监督公证

名山区检察院“环境保护流动检察室”深入基层开展宣传

瀑布沟水电站水库跨区域生态保护联动工作机制启动仪式现场

雅安法院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座谈会现场

雅安地处四川盆地西沿,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在全国、全省生态安全格局中地位重要。150年前,世界上第一只大熊猫在这里被科学发现并命名。

一直以来,雅安政法系统紧紧围绕全市绿色发展战略,充分履行政法职能,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强化宣传引导,以严打、严防、严控的高压态势,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助推雅安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积极服务雅安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

发挥司法职能 构建环保“司法屏障”

“被告人张某因犯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并责令被告人张某通过补种红豆杉树苗的方式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2017年8月,雅安市首例涉环境资源犯罪提级管辖案件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2017年8月1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将宜宾、乐山、雅安三市作为全省审理部分重大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提级管辖试点法院,试点期限两年。在通过该类案件提级管辖和加大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的同时,引导全社会提高对保护环境资源重要性的认识。

2017年2月,被告人李某在汉源县林业局指定地点完成了树苗补种,并从栽种之日起管护树木1年。

原来,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森林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林木,经鉴定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000元;没收作案工具油锯两台;责令被告人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在林业部门指定范围内补种桤木树种150株,保证其存活,并从植树之日起管护1年……这便是运用“补植复绿”的修复性司法机制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修复因其犯罪行为受损的生态环境。

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生态资源环境已经成为全市两级法院办理环境资源案件的一项共识。雅安市不仅在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中率先引入“补植复绿”的修复性司法机制,同时打造补植复绿警示教育基地,以此为载体强化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雅安市环境资源案件多发于山区,群众文化程度不高、法治意识淡薄,思维中还留着‘自家林地随便砍,荒山荒地没人管’的错误思想。”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负责人表示,自2016年7月市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在工作中,坚持将涉及自然资源保护的刑事案件庭审现场搬到案发地巡回审判,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修复生态”的社会效果。

开展公益诉讼护航绿美雅安

2017年10月,一段短视频在网上疯狂流传,视频中5名男女用电网电鱼,数量巨大。发现该案件线索后,石棉县检察院民行部门成立公益诉讼专案组,对该案进行跟踪调查,查清了雷某等5人在汉源湖石棉县宰羊段使用电鱼设备渔获野生翘嘴红鲌鱼650公斤,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事实。

随后,检察机关对该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雷某等5名被告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的同时,连带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9.75万元。同时,石棉县农业局结合检察建议,分两次投放增殖放流鱼苗,恢复生态。

“这一案例是全市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保护、护航绿色发展工作中,坚持打击违法犯罪,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的典型案例之一。”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获得“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十大优秀案例”。

2018年10月16日上午,全市首批18个重点保护区域的公益诉讼工作站授牌成立。“公益诉讼工作站的建立回应了广大群众对‘保护青山绿水’的强烈呼声,为‘打好防治污染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和‘天府之肺、生态雅安’提供了有效司法途径。”市检察院负责人表示。

“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坚持‘打击+预防’和\‘打击+修复’,延伸检察服务功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雅安市检察机关还拓宽工作覆盖面,签订跨区域协作机制。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森林公安局会签《关于规范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办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质量。

据悉,2018年,全市检察机关批捕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31件52人,起诉49件67人。

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助力绿色发展

市公安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和环境污染防治系列重要部署要求,采取多举措对机动车污染进行集中治理,助力绿色发展示范市建设。

2018年5月17日,雅安市全面启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发展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是雅安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和机动车尾气治理的重要举措。

2018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印发了推进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的系列通知,对黄标车、老旧车进行再摸排、再治理、再淘汰,对重型车尾气排查进行再防治、再管控、再查处,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热潮。截至目前,全市共注销黄标车、老旧车12891辆。

“在加速黄标车淘汰的同时,公安机关结合职能,重点对货车、运煤车、渣土车、农用车、拖拉机在禁行道路行驶等违法行为,非法、违规安装使用警报器、违法安装超标准喇叭、违法改装消音器、违规鸣号等行为进行了治理和查处。”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集中查处货车等重点车辆违规通行城区道路1960起,查处货车抛洒飘散违法行为703起,查处机动车违规鸣号1610起,撤除超标喇叭和警报器1310辆次,检查重点企业20余次。

同时,公安机关在雨城区中心城区针对货车、黄标车、拖拉机明确了禁止通行区域、机动车禁鸣区域、禁行限行车型和禁行限行时段,加强在禁行区域和禁行限行时段的路面管控,同时与环保、城市综合执法、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动协作,加大重型货车的源头管理和路面查控,加大对施工工地专用机械管理,核查用油来源,坚决打击使用劣质燃油现象。

一方面强化管理和疏导,另一方面公安机关还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大力宣传,适时曝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宣传绿色出行方式,同时倡导群众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

开展法律服务促进生态保护

绿色发展离不开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去年以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创新开展系列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助推雅安加快建设绿色发展示范市。

2018年11月27日,青衣江流域开展了增殖鱼类放流活动。当天,雅安市安信公证处对此次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在现场,相关工作人员对投放活动的相关文件资料等进行了严格审查,保证放流质量。对投放的鱼种及其数量、规格进行现场过程监督。这是市司法局对促进雅安生态环境提升而开展的重要工作之一。

在提升生态环境工作中,除了雅安市安信公证处外,石棉县公证处、天全县公证处等公证机构先后为在青衣江、大渡河、周公河等流域开展的增殖鱼类放流活动进行了现场监督公证。截至目前,共投放齐口裂腹鱼(雅鱼)、鲫鱼、鲤鱼等鱼种共计28.4万尾。

此外,天全县公证处、石棉县公证处还为13个小型水电站拆除整治下泄生态流量进行了证据保全公证,提前预防纠纷发生。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立法《雅安市青衣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草案)》的相关工作,对四个创建性行政处罚设置的必要性及处罚对象、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的可行性等方面内容进行了重点研究并提出建议,服务绿美生态提升。

在引导律师服务企业绿色发展中,四川同兴律师事务所积极为雅安市经开区提供各类专项法律服务便是一个有力的例证。该律师事务所深度参与园区落后产能处置,对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的部分企业,律师协助全面审查企业有关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提出法律意见47条,对部分“僵尸企业”处置提出了专项法律服务。

严格依法打击织密生态保护“安全网”

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是森林公安的重要职责。

“在雨城区青衣江沿岸附近有捕网地笼和疑似捕鸟人员。”2018年5月24日,雅安市森林公安局刑侦治安大队接到观鸟协会的报案。接报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当场将嫌疑人挡获,并缴获一张约20米的地笼,解救被困其中的珍稀鸟类2只。这是雅安市森林公安深入推进“守护绿川2号”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野生鸟类等破坏生态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例之一。

除了“守护绿川2号”,2018年中全市森林公安还组织开展“绿剑2018”“扫黑除恶”“春雷2018”等专项行动,对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实施最严格的保护。去年以来,全市共查处涉林案件430起,参与救助野生动物60余只,收缴木材366.73立方米,收缴野生动物及其制品184只(头、件),其中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21件;收缴猎具21件,猎枪15支,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雅安地处成都平原和川西高原过渡地带,与成都、甘孜、阿坝、凉山、眉山等市州山水相连,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深化跨区域警务合作,形成打击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合力势在必行。

在去年的跨区域合作中,雅安市森林公安局与成都大邑森林公安局协作抓获滥伐林木特大案件犯罪嫌疑人1名;市级、雨城区森林公安协助乐山市办理非法运输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1起;宝兴县森林公安局与甘孜州康定市森林公安局协作办理盗伐林木案……通过跨区域合作,进一步打破区域壁垒,共同构建起生态资源保护的“安全网”。

雅安日报记者 李晓明 采写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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