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公司违背诚信原则 欺瞒误导消费者签单

雅安日报 2018-05-03 09:03 大字

装修公司欺瞒消费者的现象一直屡见不鲜,不少装修公司给消费者挖的陷阱越来越隐蔽。近日,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个令她感到头疼的“装修陷阱”。

商家欺瞒误导

消费者掉入陷阱

2018年4月6日下午,家住雨城区的王女士,参加了成都某装修公司在雅安市雨城区某酒店举办的征集样板间销售会。王女士于下午两点与在会场的设计师见面后,设计师按王女士房屋面积估算出装修款约134000元。“因当时说先付预算总款的20%,我便交了26800元的工程预付款。”王女士开完收据后,就离开了酒店。

4月6日晚,王女士在与设计师的微信沟通中了解到装修款134000元中含管理费、远程费、杂费。王女士告诉记者,这些费用在交预付款时,设计师、现场经理都不曾说过有这些费用,而这些软收费,装修公司在现场时只字未提,也没在清单上注明。预算清单上杂费、远程费、管理费全部是空白。王女士对此询问设计师,为何这些清单上并无标明,设计师却说他忘记告知王女士了。

“我4月6日在酒店时还问设计师,你们在雅安没公司,那工人怎么办?他回答说工人从成都安排到雅安。”王女士说,她当时已提出这个问题,然而装修公司方都不告知她,预算里面还有所谓的工人到雅安来的远程费等这些费用。

在微信沟通中,王女士多次询问设计师管理费是什么,收多少,设计师也一直没回答。

“在草案协议上明明写的是工程款第一次交20%,而开票的人却故意写成‘定金\’,当时我只顾给设计师沟通,出票人把收据给我后,随手就装包里了。”王女士表示,回家后她拿出收据才发现,明明是工程20%的首付,怎么就变成“定金”了。

商家拒绝退款

消费者诉诸消协

对此,王女士多次与设计师沟通协商,4月8日设计师答应王女士,他会把情况反映到公司,向公司经理说明王女士的情况。

“4月9日设计师微信回复我,不同意退款。”王女士又在当天下午联系了该公司经理、客服、公司督察部,他们都表示不会退款。

王女士表示,此公司的销售行为存在欺瞒消费者,作为一个专业的装修公司,装修中要涉及的费用项目,应明码标价,销售时应尽到告知义务,此公司这样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由于商家不给退款,王女士只好投诉到市消委会。市消委会表示,在短时间的会销中,消费者只能依赖于强势方宣传提供的信息作出判断。但装修公司违背了经营者应有的诚实信用原则,采取欺瞒、不明码标价、不提供完整准确的信息等模糊不清、含混销售策略,蒙骗消费者,致使王女士作出了错误判断而签了权利不对等的协议。

然而,由于是成都的装修公司,雅安市消委会将此投诉转到了省消委会处理。到目前为止,该投诉案件还在进一步调解中。

市消委会提醒

不要轻信宣传广告

对此,市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中心在此提醒全市消费者,如果遇到此类消费宣传时,注意宣传中是否涉及了霸王条款,如:此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那么,对这样的宣传广告条款,不要短时间内做出决定,需逐条逐字当场让主办方解释,并要求将有争议模糊的条款,以黑字落在白纸上。如涉及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举报。

采访中,市消委会秘书长郑南山也表示,装修投诉一直是近年来的消费热点投诉之一,装修投诉案例越来越多,很多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装修时,会遇到各种烦恼和疑惑。

那么,如何避免不必要的家装纠纷?消费者如何有效维权?对此,郑南山表示,首先,千万不要轻信装修公司广告宣传,不能被装修公司的宣传广告蒙蔽,一定要亲自去实地考察装修公司的相关信息,比如口碑、装修品质等。

其次,不要去轻信折扣。一般好的装修公司会明码标价,在价格上决不会轻易调整或大幅下调。在选择报价的过程中,一定要考虑性价比,不是便宜的就是较好的,同时也可能有偷工减料问题。

最后,选定装修公司后,签合同是一项重要内容,消费者一定要求装修公司明确标注工程造价的内容,比如水电工程费用、设计费等是否在总造价内,以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消费者没有对合同、图纸、报价单充分看明白之前,不要轻易签下自己的名字。

市消委会再三提醒广大消费者,一定要注意保留维权证据,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可请求消协或者相关调解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还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维权。

雅安日报 郑雨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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