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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申报信息的个人和单位不到10%

天府早报 2015-10-28 15:08 大字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办法实施一年

■天府早报记者陈俊

2014年10月1日,省政府出台的《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应如实提供基础个人信息,出租房屋业主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流动人口从业单位、留宿客人的场所等须及时向公安机关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如今,规定实施已满一年,全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情况如何?天府早报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目前全省1300余万流动人口,已纳入登记的有700余万,而其中主动登记的不到10%。对于拒不配合、拒绝申报信息的个人或单位,目前全省已有多地开出罚单,罚款数额从200元到1000元不等。

登记

全省700余万流动人口 已纳入登记

昨日,省公安厅介绍,《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施行一年以来,目前全省1300余万流动人口中,已纳入登记的有700余万;全省有15万家单位(包括小区物管、房屋中介、社区居委会等)已进行了流动人口信息申报。其中约80%的流动人口信息通过网站、APP等形式登记,还有约20%通过派出所等实地登记。

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吴坤介绍,已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中,主动申报率并不高,“个人和单位的申报率都不到10%。”根据警方抽查结果,茶楼、酒吧等娱乐场所的主动申报率稍好一些,在30%左右。

处罚

拒不申报流动人口信息 多地开出罚单

《办法》规定,个人、房屋出租人和单位、场所有如实登记和申报流动人口信息的责任,对不配合登记申报且拒不改正的,可分档处以200元到1000元的罚款。《办法》施行一年来,德阳、雅安、达州、遂宁、泸州、成都等全省多地已开出罚单。

今年8月,成都市新都警方在流动人口检查中,先后发现某浴脚坊和某歌城会所未按要求对聘用员工进行流动人口登记申报,在警方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后,2家单位仍未按期进行整改。最终,新都警方按照规定对这两家娱乐场所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解读

流动人口登记个人信息 方便开各项证明

昨日,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吴坤再次呼吁个人和单位积极申报流动人口信息,“四川正全面推行居住地登记制度,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信息,可以为群众自己办事带来很多方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吴坤表示,目前人口实际居住地址与登记户籍地址不一致的现象普遍存在,“公安机关为了改革人口服务管理模式,已经变户口登记为居住登记。”吴坤说,在这样的背景下,流动人口积极登记个人信息,也是办理居住证、开具相关证明的前提。“你想办一个居住证明,但如果之前没有配合派出所采集登记信息,公安机关在信息系统中无法查到,也就无法为你出具证明。”

此外,吴坤表示,准确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也将为政府开展公共服务、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依据。“比如政府规划建设幼儿园,辖区水、电、气等公共设施建设,都需要准确的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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