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黑恶势力犯罪

雅安日报 2019-12-18 08:57 大字

12月12日,雅安中院、名山区法院、荥经县法院公开宣判了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并向社会公众进行通报。本次集中宣判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彰显了雅安市两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雅安市两级法院对黑恶势力“零”容忍。本期,记者整理了这4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从涉恶案件中吸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自觉抵制黑恶势力的不法侵蚀。

12月12日,雅安中院宣判现场

寻衅滋事、欺压百姓

依法严惩“没商量”

基本案情:2016年至2018年3月,袁某某在名山城区经营“慢摇吧”、“洗浴中心”和“按摩店”,拉拢周某某、翟某某等,经常在名山城区和服务行业采用暴力、威胁、滋扰、纠缠等手段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形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欺压百姓,扰乱经济,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此案经名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袁某某、杨某某、周某某、翟某某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系犯罪集团。袁某某为首要分子,其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四万元;对犯罪集团的重要成员杨某某、周某某、翟某某以及集团外其他被告人刘某、杨某轩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一年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并继续追缴被告人袁某某的违法所得。

实施故意伤害甚至抢劫未成年人,目无法纪必受严惩

基本案情:2018年3月以来,张某经常纠集何某某、张某某等人,在雨城区和名山区的部分区域内,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多次针对不同人员甚至未成年人实施抢劫、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形成恶势力团伙。2018年3月至2018年8月,该恶势力频繁作案实施2起抢劫、1起故意伤害和3起寻衅滋事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无辜群众等人身健康安全和财产安全,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此案经名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容留他人吸毒罪数罪并罚,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罚金六万元。以抢劫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何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张某某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本案还一并对抢劫和故意伤害的其他参与人员、窝藏张某的被告人及相关的赌博罪被告人进行判决。同时,判决责令张某、何某某、张某某等人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12479元,追缴张某的违法所得5000元,追缴赌博罪被告人违法所得3万元。

随意砍人砸车、聚众斗殴

暴力械斗必受严惩

基本案情:2016年5月以来,以王某1(在逃)为纠集者,被告人陈某某、王某、曾某某、孟某、熊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团伙,恶意寻仇,光天化日下随意砍人砸车、在交通要道处聚众斗殴,造成多人受伤、车辆受损的后果,甚至斗殴中致对方人员手腕完全断离,实施了两起聚众斗殴行为和一起寻衅滋事行为。此外,该恶势力团伙成员陈某某、孟某等人还共同实施了殴打他人、吸毒的违法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裁判结果:此案经荥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对该恶势力团伙成员王某以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对陈某某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对曾某某以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对孟某、熊某以聚众斗殴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四年。

借故生非、强行收“保护费”

法网恢恢终受惩治

基本案情:2017年2月12日何某某刑满释放后,陆续纠集苟某某、聂某某、黄某某、王某、胡某等一众无业人员,逐渐形成恶势力团伙。何某某通过其创建的名为“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微信群对团伙成员进行管理。2017年12月至2018年7月期间,何某某、苟某某、聂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共七次实施借故生非、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他人财物等行为,欺压百姓、逼迫未成年学生吃河沙、强行收保护费等,性质恶劣,严重扰乱社会生活秩序。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石棉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该恶势力主要纠集者何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该恶势力成员聂某某、苟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三年,并判决责令何某某退赔被害人财物2350元,没收何某某手机一部。判决后三被告不服提起上诉,雅安中院二审公开宣判,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对黑恶势力“零”容忍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黑恶势力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雅安市两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绝不手软。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官表示,法律的权威不容侵犯。触碰到法律的红线,必将受法律严惩。在这4起案件中,有的涉案人员还是未成年人,法律意识相对淡薄,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这4起案件中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就有两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多达七人。人生有多少个十年、多少个五年?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些真实的事例告诫我们要做一个懂法、知法、守法的公民。

相关链接

“扫黑除恶”中的“黑”与“恶”指的是什么?“黑”是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恶”是指恶势力团伙、恶势力犯罪集团。

“恶势力”是黑社会性质组织的雏形或萌芽状态。根据相关规定,恶势力是指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恶势力一般为3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

雅安日报记者 李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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