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8-09-28 01:02 大字

芦山县大川河肖家沟水电站川亚电厂:

本委已受理付明武、岑建琼、段德军、王静诉芦山县大川河肖家沟水电站川亚电厂劳动争议一案(芦劳人仲案〔2018〕19号),因与你(单位)无法联系,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现定于2018年12月5日下午3时在芦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1号仲裁庭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依法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芦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18年9月28日

新闻推荐

魅力雅安希望之地 前景可观投资热土

近日,第十七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以下简称“西博会”)在成都举行,海内外企业家云聚于此。盛会开启,华章呈现。雅安独...

芦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芦山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