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古墓文物 获刑17年

四川法制报 2020-11-25 01:10 大字

本报讯(李月萍 记者 杨棕贤)近日,由汉源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案一审公开宣判,陈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倒卖文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

陈某的盗掘行为破坏了古墓葬的整体性、完整性,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严重损失。其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严重侵犯了国家文物管理制度。该案的办理,有效遏制了各类文物犯罪案件的发生,为国家文物保护和大渡河流域古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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