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过期食品 罚款1000元

雅安日报 2020-03-02 08:09 大字

雅安日报讯近日,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该县一冷冻食品店内销售食品已超保质期,被罚人民币1000元。

2月2日,汉源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县富林镇黎州大道综合市场内的“伟师冷冻食品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店所售的标示为“深海大乌参”“六和鸡油”的食品已超过保质期。

该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过期食品,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并结合“春雷行动2020”,持续加大各种执法力度,打击各种违法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记者韩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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