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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扶贫下足“绣花”功夫 精准脱贫使出“洪荒之力”

四川法制报 2017-12-01 04:07 大字

汉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彬(右一)为贫困户送棉被、毛毯

汉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彬到西溪乡开庭审理一起赡养案件——汉源县人民法院司法扶贫纪实

李涛何仕杨本报记者杨棕贤 文/图

“路修通了,我们脱贫的信心更足了。”虽已入冬,但汉源县富泉镇胡叶村村民的内心温暖激动。望着村口正在硬化的水泥路面,贫困户朱明富笑容满溢。“路修好了,不仅方便了我们的出行,农产品的销路也‘不愁\’了。美好的日子对于我们来说,可待可期!”

贫困村胡叶村道路的变化,仅是汉源县法院扎实开展“法治扶贫”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汉源县法院严格按照汉源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实际,坚持以服务大局、以人为本为宗旨,能动司法,为脱贫之路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扎根基层、服务前移、强有力地整治“微腐败”……扶贫攻坚,汉源县法院下足“绣花”功夫,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法治扶贫”的获得感。

深入基层“把脉”穷根找出短板狠抓落实

富泉镇胡叶村是汉源县法院的帮扶贫困村。该村海拔在1100米至2300米之间,交通不便,村民以传统农业为生,土地出产率十分低。

啃下贫困“硬骨头”,打赢脱贫“攻坚战”,关键在于找到“穷根”。2015年帮扶胡叶村开始,汉源县法院便成立了以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为组长,第一书记为副组长的驻村工作组,扎根基层找出“短板”,根据实际制定富泉镇五年扶贫开发总体规划,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有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胡叶村基础设施差,扶贫路上,一条条连户路的硬化连通了群众与外界的联系,共5500米的硬化连户路方便了几十户群众的出行,4.5公里多的通组路面硬化项目也在如火如荼进行中,这既便利了村民出行,又解决了农产品的运输销售问题。安装变压器、完善村活动室、卫生室建设……一个个项目的建设落成,彻底解决了全村多年来的用电困难,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了群众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要。

村民生产用水无保障,贫困户生活环境不佳。攻坚途中,乡村堰道“三面光”工程建设1600米,硬化贫困户的院坝,建设“四改三建三清”项目,群众的生产用水有了保障,人居环境得以改善。

扶贫不能仅仅靠“输血”,还要完善自身的“造血”功能。汉源县法院在完善胡叶村基础设施、改善民生的同时,还组织胡叶村群众积极参加种养殖业技术培训,安装村级互联网,为该村农副产品信息化电销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铁腕清除扶贫“微腐败”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微腐败”制约着经济发展,更是脱贫路上的“绊脚石”。围绕全县扶贫攻坚大局,近年来,汉源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打击惩治“微腐败”,为精准脱贫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2015年4月,按照某镇政府安排,汉源县某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某某在负责某村新建蓄水池项目验收工作时,伙同时任该村4组组长王某,通过虚报4口蓄水池,骗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6万元,两人各分得3万元。

今年8月,汉源县法院依法对该起贪污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分别追缴王某某、王某违法所得4.5万元、3万元。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工作,汉源县法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院成立了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刑事案件专项审判工作领导小组,依法对扶贫领域的贪污、不作为等职务犯罪,破坏涉农领域经济秩序和公私财物的行为,农村贫困家庭在就业、医疗、教育、养老等领域案件等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刑事案件专项审判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今年来,该院共受理涉扶贫领域犯罪案件5件,已结案两件。

巡回法庭进驻乡村司法服务便民利民

法院服务在基层,巡回法庭在身边……近年来,汉源县法院“全覆盖”地将法律服务触角延伸到全县63个贫困村,让“司法扶贫”便利利民的宗旨真正做到“最大化”。

富泉镇建全村是汉源县的贫困村之一,去年年底,当地125名村民与村组干部因集资资金纠纷发生矛盾。

该村3组村民黄万定、马凤文、魏荣等125人,于2012年、2013年响应村组干部的号召,集资修建村级公路及堰道,后为该集资款的管理、使用等与汉源县富泉镇建全村3组发生纠纷,经多方反映及相关部门协调未果,黄万定、马凤文、魏荣等125人遂诉至汉源县法院,要求汉源县富泉镇建全村3组及组长返还其集资款。

考虑到涉案村民众多,矛盾较大,案件敏感,为防止纠纷进一步扩大,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汉源县法院在着手办理该案时高度重视,针对该案的特殊性,积极采取措施。一是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瑞谦带头,会同承办法官一起深入基层进行走访了解,调查案件事实;二是加强与富泉镇党委、政府的沟通,了解富泉镇建全村3组村民集资款的使用、管理情况及修建村级公路及堰道的政府补助政策,为进一步妥善化解矛盾打下基础;三是邀请镇政府干部在法庭庭审中对村民集资修建村级公路及堰道的政府补助政策进行讲解、释疑。在庭审查明案件的事实后,再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对原、被告产生矛盾和纠纷的根本原因进行深入剖析,引导双方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最终原、被告之间的疑问得以释明,矛盾得以化解,原告黄万定、马凤文、魏荣等125人自愿撤回了起诉。

该案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了汉源县法院深入贯彻群众路线方针,协助政府部门化解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为给贫困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汉源县法院注重法治队伍的建设,充分调动基层法官服务基层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成立党员和青年法官志愿者小组,针对贫困村的不同人群和不同需求,‘门对门\’地将巡回法庭‘搬\’到群众家门口。”汉源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汉源县法院到贫困村巡回审理案件5件,“面对面”将法律手续送到群众手中,切实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

司法救助传递温暖法治力量深植人心

“感谢法院为我申请司法救助,解决我的燃眉之急。”拿着10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贫困户常朝元眼眶泛红,声音哽咽。

常朝元是汉源县法院对口帮扶贫困户,其子因在云南矿山上发生事故,瘫痪在床,虽然云南某基层法院判决50多万元,但由于被告方无履行能力,案件没有执行,常朝元家的生活、就医资金缺口很大。

了解这一情况后,汉源县法院积极与云南法院沟通联系,通过各方努力为其在云南法院争取到司法救助金10万元,暂缓了常朝元家的生活、就医之困。

汉源县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来年,因疾病、伤残、劳力缺失等原因造成贫困的当事人,该院在坚持公正司法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通过司法救助等渠道,力所能及地解决当事人的生产生活难题。

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转变群众观念,增强脱贫信心,对于脱贫攻坚大局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汉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程彬介绍,近年来,该院通过志愿者小组,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扶贫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帮助党员干部树立以法脱贫理念,让贫困群众消除“等靠要”思想,变“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借内力与外力的共同作用,改变贫穷落后的局面。同时,通过法院党组织与胡叶村党组织结对联建,县级文明单位与贫困村结对联建、司法扶贫专项活动等,汉源县法院还积极开展各类送文化、送法律下基层活动,进一步增强了贫困群众的法治观念,营造了“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良好扶贫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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