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司法救助情暖贫困群众

四川法制报 2020-11-24 00:40 大字

本报讯(王晓琳记者杨棕贤)近日,宝兴县检察院将3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送到陇东镇一贫困户家中。

据悉,被救助人张某某的两个女儿周某英、周某芳于2003年的一场重大交通事故中死亡,因肇事司机也在事故中死亡,事故发生后张某某及其家人未得到任何赔偿。张某某丈夫于2016年因病去世,原本贫困的家庭更加困难,张某某成为家中唯一劳动力,家中还有一未成年儿子上学,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开支较大,生活负担较重。

经宝兴县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某及其子周某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综合案件情况及其家庭经济情况,决定给予张某某及周某某共3万元司法救助金,帮助其一家走出困境。在得知张某某一家的遭遇后,检察干警还自发为其捐赠衣物,帮助联系家禽销路,向教育部门了解教育帮扶政策等,鼓励张某某通过发展种养殖业提高家庭收入,摒弃“等要靠”的思想,尽力将儿子培养成才。

新闻推荐

车载流动医院:打通群众看病难“最后一公里”

乡镇卫生院的医生主动下乡看病,这对村民来说并不是什么新鲜事。但乡镇卫生院的医生来到村里,不但可以看病,还可以现...

宝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宝兴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