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县人民检察院公告

四川法制报 2019-04-04 06:27 大字

宝检民公[2019]51182700001号

本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杨昌庆(身份证号码513128197411086758)、杨昌强(身份证号码513128197801236715)于2017年至2018年期间,在宝兴县大渔溪河道内非法采砂,严重破坏生态资漂,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千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发出公告,请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机关和社会组织在本公告发出30日内将有关情况书面反馈本院。联系电话:0835-6826480 特此公告

宝兴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4月4日

新闻推荐

雅安地形轮廓酷似大熊猫

“雅安地图版大熊猫”作品图雅安日报讯今年是大熊猫科学发现150周年,在纪念大熊猫科学发现150周年之际,与大熊猫有关的...

宝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宝兴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