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兴推行“定晒评督”四字法 监管微权力

四川农村日报 2018-12-14 08:17 大字

□董志彬 舒国聪

宝兴县创新推行微权力公示暨评议机制,探索建立“定晒评督”四字工作法,有效预防基层“微腐败”。该县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满意度评价工作中,连续两年全省排名前列、全市第一。

“定”权明责,干部“照单履责”。出台《宝兴县村级公共权力运行清单(42条)》,明确了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决策、项目管理、财务管理等10大类42项具体事宜,对权力事项、权力内容、运行流程等作出规定,以流程图形式对42项事宜办理流程进行明细化、具体化,并依托“村官代办制”,让乡村组三级“村官代办员”为群众“跑腿”办事1.1万余件,有效提高群众满意度。

“晒”权亮责,权力“阳光运行”。出台《宝兴县“微权力”公示暨评议暂行办法》,让晒权亮责、评权议责等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该县创新“互联网+”“微信+政务、村务、财务公开”新模式,全县9个乡(镇)建立“一乡一品”微信公众号,每月定期公开公示村“两委”权力运行等动态信息。目前,已在“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公示村务信息8389条,试点村群众关注度达到96.8%。“评”权议责,群众“参与测评”。该县明确规定乡(镇)党委每半年对村 (社区)“两委”班子落实微权力公示情况等运行情况进行评议,按照“自述+质询+测评”的方式,由“两代表一委员”、联村包组干部、群众代表、媒体代表作为评议代表现场询问,开展民主测评。评议结果纳入村(社区)目标绩效考核,并作为选拔干部和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督”权查责,工作“落地有声”。县纪委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开展督查和“回头看”,坚持每季度对试点村“两委”班子权力运行、微权力公示等情况督查1次。同时走村入户了解群众知晓情况,收集群众意见建议。今年以来,开展季度督查4次,发现问题16个,对发现问题“点对点”销号整改,县纪委适时“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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