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检察院 助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咸阳日报 2021-11-19 08:3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永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永寿县辖区部分镇办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问题。

发现这一情况后,该院向相关镇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垃圾场进行治理,消除垃圾场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倾倒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处理,从源头上治理周边环境污染。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并制定了垃圾收集、处理和清运管理办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程序,将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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