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检察院 助力农村生态环境整治
本报讯(记者 吴红)近日,永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公益诉讼办案中发现,永寿县辖区部分镇办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严重影响群众生活和生态环境的问题。
发现这一情况后,该院向相关镇办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垃圾场进行治理,消除垃圾场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加强对辖区内违法倾倒生活垃圾的回收、利用、处理,从源头上治理周边环境污染。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并制定了垃圾收集、处理和清运管理办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程序,将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 (F)(2)
新闻推荐
拥抱现实生活的同时,也要拥抱世界文学 访咸阳市青年作家范墩子
本报记者韩焱日前,咸阳市青年作家范墩子的首部长篇小说《抒情时代》出版发行。范墩子是土生土长的关中人,他以前出版的两部...
永寿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永寿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