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调处两起赡养老人案件
本报讯(唐铁军)8月12日,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会同常宁法庭、镇派出所前往常宁镇果纳村,对两起因赡养老人导致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调解。
常宁镇果纳村村民李某、张某均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矛盾纠纷,李某搬至窑洞居住,张某搬至危房居住。永寿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获悉案件线索后,经过调查,发现两起案件均属于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范围。考虑到诉至法院可能加深家庭内部矛盾,承办检察官决定先进行调解。
8月12日,承办检察官和常宁法庭法官、辖区派出所民警来到果纳村对两起案件当事人进行调解。承办检察官从家庭角度,分析了产生矛盾的根源,从情理上感化了当事人。经过悉心调解,两位老人最终同意搬回子女家中居住。随后,两位老人的子女也签订了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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