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巡回法庭进村解纠纷

陕西农村报 2019-11-13 00:41 大字

本报讯(吴红)近日,永寿县人民法院常宁法庭法官深入案发地巡回开庭,在常宁镇某村委会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经过4个小时的审理和调解,当事人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马某与李某相邻而居。今年7月的一天,马某被李某家的狗紧追继而摔倒后住院治疗。出院后,马某向李某索要医药费、护理费、生活补助费等共计1.36万元,双方就此产生纠纷。为此,马某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先后多次前往事发地了解情况,并开展调解工作。但原告认为被告家的狗虽然栓有狗绳,但未起到限制其行动的作用,坚持诉请。被告则认为原告的伤均是旧病,和被狗吓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拒绝赔偿。考虑到该起案件在农村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且群众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类案件没有清晰的认识,法官决定就地开庭。

案件承办法官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部分群众和小学师生一起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合议庭成员在征得原被告双方的同意后进行调解。经过法官、人民陪审员和村干部的努力,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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