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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获全市“平安建设示范县”称号

咸阳日报 2015-02-27 22:40 大字

本报讯(记者 鹿韬)2月26日上午,全市平安建设工作会议如期召开。永寿县作为新时期平安咸阳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为全市政法综治维稳工作提出了成功范例,在会上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咸阳市“平安建设示范县”。

2010年以来,永寿县已连续4年刑事、治安案件大幅下降,连续5年社会治安满意率、平安建设知晓率和政法队伍满意度稳居省、市前列,连续6年被省、市评为信访工作“三无”县。近年来,永寿县积极行动、全面部署、自我加压,紧紧围绕“平安永寿、法治永寿、和谐永寿”建设,以“平安细胞”创建和“全民治安”两大工程为抓手,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探索出一整套平安建设的工作机制和方法手段。永寿县坚持党政同责、齐抓共管,重视基层夯实基础,创新形式健全机制,坚持源头预防综合治理,依靠群众群防群治,严格考核强化问责。创新社会治安和社会矛盾发现、预警、动员、参与和保障机制,对社会治安实施更加智能、精细、动态、科学管理。围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严打整治、治安防控、社会管理、廉政执法等方面,健全完善目标责任、宣传教育、考核奖惩等制度,细化硬化职责、层层夯实任务,领导干部轮流坐班接访等长效机制常抓不懈,开展平安镇(区)、村、单位、小区、家庭、医院、学校、企业、市场、工地、路段等基层平安“细胞”创建活动,加大矛盾排查调处、综合治理、反邪教、信访接访力度,创新推行“五防工程”、“民诉直通车”、“检务直通车”等社会治安防控管理模式,突出流动人员、重点领域、重点场所,形成了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格局。2014年,该县新发刑事案件同比下降8.2%,农村刑事发案同比下降38.89%,社区刑事案件发案同比下降37.09%,门店刑事发案同比下降43.3%。(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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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永寿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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