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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尽头显温情 ——陕西省一等功荣立者苏俊速写

咸阳日报 2015-01-30 22:50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实习生 王登

日前,第四届陕西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及记一等功的个人和集体表彰名单“出炉”,永寿县法院院长苏俊被荣记一等功。这是他继2011年荣立个人二等功之后的又一殊荣。

2007年8月,从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调任永寿县人民法院,对苏俊而言,是工作上的一大转折。

在“新官”苏俊的带领下,永寿法院“努力拼搏、勇争一流”的精神得到传承和发扬。几年间,“全省优秀法院”、“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接踵而来。值得一提的是该院连续七次在全市组织的满意度调查中位居法院系统第一。

荣誉的背后是沉甸甸的责任和全身心的付出。作为全院的领头人,苏俊常常在思考如何高质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用看上去冷冰冰的法律来保护老百姓权利的同时,注重把调解贯穿在执法办案全过程是工作方法之一。苏俊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很快,永寿法院调解中心和速裁中心应时而生,并配备调解经验丰富的审判骨干,发挥他们的作用,使案件调解率不断提升。

法院信息化建设是法院发展的必然趋势,为提升工作效率,苏俊紧跟形势,在全省基层法院率先建立了审判执行指挥中心。这一中心,使院内以及所属两个基层法庭进行即时监督和指挥,增加了案件审判的科技含量,全面实现了网上办公办案。2013年底,全市法院信息化工作推进会在永寿法院召开,引来其他“兄弟”县院的纷纷观摩和学习。

“以人为本是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重要前提。”从上任到如今,苏俊一再强调,并从日常工作做起,从自己做起,带头落实首问责任制,敞开大门迎接当事人。时至2014年,群众路线开展如火如荼之际,苏俊也忙了起来,组织开展送法下乡巡回立案、推广便民法庭、推行“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不断延伸便民利民触角。在一次涉及农村“五保户”和城市低保等困难群体提起的诉讼案件中,面对一名年过八旬的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当事人,他伸出了援助之手。随后全院干警纷纷响应,自发捐款帮助。这起既执行了案件又照顾了弱势群体的事件,成为全国法院的一个创新之举。

荣誉的热度在于重新起航。在诸多荣誉和褒扬面前,苏俊并没有骄傲自满,而是一如既往地为永寿法院的发展做着自己的努力。(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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