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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 以突出“三化”完善考核机制

咸阳日报 2013-07-18 02:54 大字

本报讯(张毅伟)近年来,永寿县坚持坚持以突出“指标体系设置合理化、考核方式方法规范化、考核导向明确化”为主要内容的“三化”,贯穿于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始终,成效显著。

指标设置合理化。该县坚持“分类考核、突出重点、注重落实”原则,统筹兼顾,突出“科学性”这一根本要求。一是分类考核。将列入考核范围的95个单位划分为镇(区)类、党群类、政府综合经济服务类、驻永垂直单位类等4大类进行考核,使以往用同一标准考核不同对象时,操作难、评定难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增强了结果的可比性。二是突出重点,合理设置考核内容。结合实际,将事关农村发展的新农村建设、果业生产、畜牧生产、计划生育、党的建设、农民进城落户和经济发展(核桃树栽植、招商引资)等7项重点工作纳入镇(区)季度考核内容,实行单项工作单项考核。三是注重落实,坚持“任务包干”,对市上下达的考核指标任务和县上确定的各项重点工作,根据部门各自职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落实”的原则,分解下达各职能单位。

考核方法规范化。该县为确保考核工作的持续有效,认真总结工作教训,不断完善考核办法,使其“简便易行、务实管用”,有效保证了考核的质量和水平。一是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包抓、督促检查、公开通报等制度,用组织措施、考核措施推进工作落实,使考核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二是季度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突出平时考核。实施季考季通报,并将季考与年考相结合进性综合评定,有效地解决了年终“一锤定音”问题。

考核导向明确化。该县始终坚持把目标责任考核与领导班子优化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以“实绩论英雄,靠工作定位次”。一是抓先进,重奖优秀单位和贡献大单位。对评选出的年度特别贡献奖、贡献奖、优秀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县财政每年拿出不少于100万元的专项资金,给予重奖;二是抓后进,警示落后单位。对于承担市考核指标位于全市最后一名单位负责人,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在季度考核时,将该单位直接确定为县级部门最后一名,在县电视台做承诺表态发言;在年终考核时,位于全市后三名的指标单位,按照排位顺序,在单位年终考核总分中扣去一定分值;严重影响县上在全市排名的,取消评优资格。(B)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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