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摘核桃打园主 这贼真牛
本报讯(记者 李丽莎)偷摘核桃不成,反持镰刀砍伤他人。近日,永寿县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故意伤害罪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去年8月10日下午,赵某骑摩托车去永寿县一核桃园偷摘核桃,不巧遇见该核桃园负责人高某(山西人)正在巡查果园,双方一翻争吵后赵某所摘核桃被当场扣留。当日赵某气冲冲离开果园,遂将此事告知其堂兄李某。李某听后大为恼火,认为“摘几个核桃算个啥,外地人还欺负本地人”,随后借来两把镰刀,前往核桃园。找到高某后,李某不问缘由,抡起镰刀就与其发生厮打,双方在打斗中,李某持镰刀砍伤其左臂及背部,后被闻讯赶来的群众劝阻,受害人被送往医院。
经司法鉴定,受害人所受损伤符合锐器砍伤所致,经治疗遗留有左尺神经损伤症状及特征,此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遂永寿县检察院对李某予以批捕。(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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