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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检务照民心 ——永寿县检察院工作侧记

咸阳日报 2013-04-19 08:37 大字

本报记者 吴红

四月,正逢槐花开放。踏入永寿县境内,远远的,就有一股袭人肺腑的馨香扑入鼻翼。这里的人们勤劳质朴,和谐安康。如果让我们分享这和谐乐章时,自然少不了为构建平安永寿而默默奉献的检察官们的身影。

近年来,永寿县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同时,努力做好服务群众的各项工作。围绕“两下移三贴近”等主题活动,扎扎实实访民情,实实在在解民难,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在去年全省人民满意度测评中,该院以92.59%得分,位居全省第一。

检力下沉 真诚服务群众

如果说得到群众赞成、拥护、满意,是衡量检察工作的一个重要标准,那么让群众知晓、知情,则是决定群众是否认同检察工作的一个基本前提。

为了让群众更多的了解检察机关和检察工作,该院以“两下移三贴近”活动为契机,先后在乡镇社区设立6个检察工作联系点,以联系点为依托,延伸检察工作的触角,并组织干警到联系点开展带案下访、送法服务、排查矛盾、化解纠纷等活动,与群众交心交友,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的开展扩大了检察机关的社会影响力,提高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晓率。

落实“一村一检察官”制度。抽调31名检察官派驻254个行政村(社区),挨家挨户走访群众、发放便民服务联系卡、开展法制宣传讲座、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院领导带头,与贫困村户帮扶结对,每名检察官与包抓村形成长期固定联系,提供“零距离”服务。县检察院在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的同时,架起为民服务的桥梁,深入推进了社会管理创新。村民纷纷夸赞:“村里有了检察官,排民忧来解民意!”

创新机制 加强内部管理

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长期以来,只重对外,忽视对内,内部监督存在着一定空白,缺少专门的部门与案件的诉讼同步进行监督,从而也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检察环节上违程序、违实体的问题。为全面加强案件管理与监督工作,强化对自身执法办案活动的全程管理和动态监督,永寿检察院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依托固有的案件流程化、信息化工作平台,率先在全市设立案件管理中心。

设立“案件受理、管理、监督中心”,以案件管理为抓手,对办案过程进行动态监督,变以往条块、分散的自我管理为集中管理,加强过程控制,实行案件统一进口和节点控制的工作模式,保障执法办案规范化。运用提前预警、评查评估、接受控告等手段,及时掌握处理案件办理中出现的程序方面和部分实体方面以及执法办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

这一创新机制的建立,使执法办案活动由静态管理变为动态管理,由事后监督转为同步监督,由结果控制转为全程监控,达到了用制度受案、办案、管案的监控目标,规范了办案流程,创新了内部监督机制,保证了案件质量,缩短了诉讼期限。同时,解决了检察实践中存在的监督空白问题,创新了检察业务管理模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适合基层检察院发展的案件管理体制。

提升素质 力争人民满意

永寿检察院不断加大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力度,先后开展了“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三查三进三解”等主题活动,牢固树立检察官执法为民、崇尚法治、秉公执法的理念。主题活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推动了检察队伍和各项检察工作的建设。

结合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学习型检察院”多次组织干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及党的十八大精神,干警们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相互交流。把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融入检察工作中,检察干警从纪律作风和工作状态等方面进行自我剖析,查找不足,及时更正,防止和减少干警违法违纪问题,树立检察干警的良好形象。

与此同时,永寿县检察院大力推行“阳光检务”,扩大向社会公众和当事人公开事项的范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为了给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在全院提出“处处都是窗口,人人都是接待员”的理念,建立两栏,即检务公开栏和办事指南栏,一台一员,即接待咨询台和接待咨询员,还专门编印了《检务公开手册》和《办事指南手册》发放到群众手中,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赢公信。

站在新起点,立足新高度。这支人民检察队伍在院党组的团结带领下,正以公正司法、热情服务、一心为民的检察实践,诠释着“为人民服务”的丰富内涵。(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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