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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理也要懂情理”永寿法官为被执行人捐款

咸阳日报 2012-06-22 23:53 大字

全院干警踊跃献爱心

本报讯(记者 吕聪 实习生 李菁菁)她是一个特别的捐助对象,因为她是一起执行案件中具有侵权行为的被执行人,6月19日,永寿县法院全体干警向被执行人、家境困难的姜志荣老人捐款。

当天,在永寿县法院办公楼一楼大厅内,46名干警轮流献出爱心,共募捐善款3650元。院长苏俊如数将这笔钱送到了姜志荣老人手中。老人激动得语无伦次,拉着干警的手念叨着“明天我烙馍去看你们”,一起执行案件画上圆满句号,更是彻底化解了一起信访隐患案件。

据了解,年近八旬的姜志荣,丈夫去世;大儿子在外打工;二儿子下岗,妻子离家出走;三儿子患病去世,留有一子一女随姜志荣生活,均未成年;四儿子也在外打工,收入不稳定。因为被执行人家庭情况特殊,这起案件长达15年无法执行。后来,姜志荣家被政府作为特殊照顾对象,生活得到妥善安置。姜志荣申请了一套廉租房,且免除租赁费和物业费等,儿子也破例申请了廉租房。同时,姜志荣孙子孙女的低保待遇提高到最高标准。今年5月24日,永寿县法院与政府相关部门帮助姜志荣搬进新居。

6月8日,侵权房屋被拆除,案件终结。可是案子结了,姜志荣家却陷入新的“窘境”。原来,姜志荣家房子出租他人,且提前收取了租金并贴补了家用。如今房屋被拆,租房者要求返还剩余的3000余元租金。

得知此情况,永寿县法院随即发动全院干警积极捐款。该院院长苏俊说,讲法理也要懂情理,虽然姜志荣是被执行人,考虑到其家境困难,也是弱势群体,也需要社会的帮助和关怀。捐款事小,却拉近了党群的距离,让干警和群众的心贴得更紧,每一位群众都能感受到法律的人文关怀。(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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