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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甘井镇北甘井村 砖场十几年“吞地”数倍 村民质疑占用耕地

咸阳日报 2012-05-04 11:2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宋超)十几年前,村子周围的部分土地修建了砖场,并有专人承包,随着时间的推移,砖场的占地面积由十几亩不断扩大到近60亩,永寿县甘井镇北甘井村村民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却至今仍未解决。

村民:占用耕地

应得到相关补偿

4月26日,北甘井村村民周师傅告诉记者,十几年前,村子北侧的土地上修建了一个砖场,当时只有十几亩,后来砖场不断扩大,到现在占地将近60多亩了,也占用部分耕地,“按道理,占用我们的耕地应该得到相应的补偿,可是十几年过去了,一分钱的补偿款也没拿到,多次找到村镇的相关部门,可至今仍未解决。”周师傅气愤地说。

另一位村民说,砖场生产时,经常散发浓烈的黑烟,并伴有刺鼻的气味,如果遇到刮风天气,村民都不敢开窗户,而且砖场附近堆满了大片取土时遗留下的碎砖块,长时间无人清理。

在村民的指引下,记者看到村北的这家砖场正热火朝天地生产,几名工人将刚生产出来的实心砖摆放整齐,砖场的一个“大炉子”旁,还在不断地冒着黑烟,附近的一个水井已经被碎砖块全部覆盖。砖场附近的另一侧,堆满了夹杂着大量泥土的碎砖块。

记者联系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周小元,他说,该砖场是2000年修建的,当时自己还没上任,以前的事情他也不清楚。

镇政府:不属于村民耕地

占地面积可递增

随后,记者来到永寿县甘井镇,镇党委赵副书记说,该砖场有相关手续,属于合法经营,砖场占用的土地不属于村民的耕地,至于砖场附近堆放着大量碎砖块,会尽快清理。对于该砖场为何占地面积越来越大,赵副书记说,那是村领导跟砖场之前的协议,在砖场占地面积不够时,可以慢慢递增。

土地部门:增加面积须审批

不得占用耕地

对此,永寿县国土资源局王副局长说,该砖场有相关手续,确实不属于村民的耕地,属于临时用地,如果存在超范围开采,就属于越界开采,对于“在砖场占地面积不够时,可以慢慢递增”的说法,他表示,如果砖场面积不够,需增加面积,必须经过土地部门审批,只能增加砖场采土区,不得占用农民耕地,如果占用农民耕地,属于非法开采行为,他们会进一步查清此事。(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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