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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长武永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将享受每天3元膳食补助 市教育局要求各试点学校严把食品质量关

咸阳日报 2012-01-06 12:04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宋超)1月5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改善咸阳市部分县区农村及偏远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状况,从2012年起,咸阳市淳化、长武、永寿三县农村(不含城区)义务教育阶段240余所中小学的5万余名学生将享受中央财政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每生每天3元。

科学制订供餐方案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相关人员介绍,咸阳市淳化、长武、永寿三县农村(不含城区)义务教育阶段240余所中小学的5万余名学生,将享受中央财政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每生每天3元。

根据《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学校有食堂的或者可以配备食堂的,实行食堂供餐;学校目前没有食堂,可以向具备资质的餐饮企业、单位集体食堂购买供餐服务;偏远山区的学校或教学点,由于规模小或其他原因,配备食堂的成本过高,购买供餐服务也不具备条件的,可以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前提下实行个人或家庭托餐。

根据各试点县各个学校不同情况,按照安全方便的原则,咸阳市淳化县将实行学校食堂供餐和家庭或个人托餐的供餐模式;长武县将对20余所学校8720余名学生采取学校供餐模式,采取自购供餐方式,以午餐为主,饭菜品种、数量由学生自由选购,20余所学校2630余名学生采取企业购餐。供餐企业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段,合理确定不同的营养标准和收费方案,要保证从加工到学生食用在2小时内完成,主要以课间加餐为主;20余所学校950余名学生采取家庭(个人)托餐模式采取包餐制方式供餐,以早餐为主;永寿县将对40余所农村义务段中小学实行学校供餐模式,20余所农村小学实行托餐,采取包餐制方式供餐,以午餐为主。

学校要严把食品质量关

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工作人员说,咸阳市淳化、长武、永寿三县教育部门要将安全、卫生作为学校实施“计划”的首要条件,针对“计划”所需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招投标、配送等环节,制定和完善食品采购管理制度;所需米、面、油、蛋、奶、蔬菜、肉(禽)类等农副产品实行定点、集中采购,并与供货方签订质量安全保证协议。学校要建立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储藏、储存场所,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要严把食品质量关,对进入食堂的食品查验“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定期公示采购物品的数量、价格等情况,接受学生、老师和家长的监督。

另外,对于偏远地区学校可建立校外供餐准入机制,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作为确定供餐模式的首要条件,对校外供餐者每年进行两次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当地教育部门备案。未经资格(资质)审查、严禁从事“计划”的供餐、托餐和原辅材料供应业务。(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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