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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方称赔付受损土地 村民却无人领钱

咸阳日报 2011-08-30 22:4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冯旋 郑苗裔 实习记者 刘江)生产路被堵,地里的作物无法收获,眼看马上就要种小麦,群众心急如焚。一场大雨使永寿县监军镇永寿村十余亩农田遭遇“泥石流”,近一米的淤泥使十余亩农作物受损,问题迟迟未能解决……

施工方称,按照有关规定秋季作物每亩赔偿600元,受损土地只有3亩多,他们按8.5亩赔付。而村民却称,耕地内淤泥干后,容易出现裂缝,无法耕种小麦,村上无人领赔偿金。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永寿县监军镇“国电咸阳煤炭储备基地”工地,一孙姓经理告诉记者,前天县政府专门找到镇上和村上,已经达成赔偿协议,解决了问题。该处土地总面积8.5亩,而受损土地的面积只有3亩多,受损的土地耕种的是庄稼和果树,果树应该没有损失,因为果子在树上挂着,还有一部分是空地。现在他们与村上达成协议,受损面积按照总面积8.5亩进行计算,按照相关规定,秋季作物一亩赔偿标准是600元,不管种的是什么作物,是否成熟,为照顾村民,施工方按照600元赔偿,而且按照8.5亩全部赔偿。全部金额为5100元。以后如果有类似情况,村民到村上反映情况,企业、当事人和村上3方,首先查看是不是属于企业的责任,如果属于企业责任,企业针对村上统一赔偿。该村以前的生产路已经被征,同时,施工方投资28万元还给村上修了一条水泥路。

村民刘师傅说,施工方当时拿出相关规定,按照每亩土地600元的标准进行赔偿,村民不同意,因为现在赔偿了玉米,但耕地内淤泥干后,容易出现裂缝,无法耕种小麦,这个问题怎么解决?“现在施工方好像把钱给村上了,但是村民都没有人去领”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村民仍然没有拿到赔偿金。(D)(4)

《十余亩农田遭遇泥石流》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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