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市场监管局扎实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
本报讯(记者 崔亦馨)去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切实发挥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牵头部门作用,扎实推进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市场秩序稳中向好,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机构整合和人员变动,及时报请市政府调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制度、工作“六个到位”。召开全市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印发相关文件,层层压实责任。
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全市“两法衔接”系统业务专题培训和市、县两级成员单位“打击侵权假冒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央信息管理系统”学习培训,推进平台应用,加强案件录入,提高队伍素质,增强履职能力。
保护知识产权。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执法“铁拳”行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10件,涉案金额20.4万余元。查处涉嫌侵犯茅台、剑南春、五粮液以及西凤酒商标专用权系列案件,总货值15万余元,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联锁生态护坡砖”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入选全国专利行政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三原、渭城、旬邑在全省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示范工作中荣获优秀等次。
强化重点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领域“卫生环境、质量标准、服务水平”三大提升行动,查获过期食品355件、下架封存611.3公斤,立案查处15起,责令停业整顿44户。积极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全市中小学食堂明厨亮灶率达到100%。积极实施“药品安全放心工程”,组织开展执业药师挂证、药品集中采购等6项专项整治工作,检查药品企业(单位)等市场主体700余家(次),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7起。开展化肥、苹果育果纸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取化肥样品50批次、苹果育果纸袋样品35批次。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商品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市场主体431户。
加强市场整治。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市场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建立全市15个重点市场管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执法,依法查处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加大消费维权。坚持有诉必接、有接必办、有办必回的原则,做到服务群众消费安全不间断。截至2020年11月底,累计共受理投诉举报14515件,办结率100%,全省排名第一,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积极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15家消费单位评为市级放心消费单位,84家消费单位评为县级放心单位。
加强法规宣传。围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要节点,采取集中宣传、散发资料、悬挂横幅、举办主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加大法规宣传力度。(B)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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