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高消费 被执行人主动还钱

咸阳日报 2021-01-08 08:25 大字

本报讯(记者 吴红)“法官,我错了,我马上还钱,希望可以解除我的出行限制。”近日,被执行人吴某向旬邑法院执行局法官打来电话。

吴某因欠张某货款久拖不付,张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该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吴某于2020年10月31日前给付拖欠张某的货款20000元。但期限届满,吴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办案法官先对被执行人开展线上、线下财产调查,均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督促其到庭履行法定义务,被执行人明确表示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此执行法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依法将吴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发出限制消费令。

数日后,被执行人发现自己的出行受了阻,才发现事情的严重性,主动联系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积极联系申请人支付涉案的所有款项。执行法官考虑到其确有悔改之意并主动履行全部债务,对其解除限制高消费令等惩戒措施。(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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