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审结四案

西部法制报 2019-10-26 00:33 大字

本报讯(记者郭朝霞通讯员李君)9月26日,咸阳市旬邑县人民法院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被告人许某某、李某某、魏某某、张某某危险驾驶罪进行了集中审理和当庭宣判,整个过程仅用时15分钟。

这四起案件,均系被告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造成的交通事故。庭审中,四起案件的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和量刑建议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法庭简化庭审程序,在充分听取了被告人最后陈述后,根据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四起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该四起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用时仅3天,真正体现了“速立、速送、速审、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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