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铿锵玫瑰”绽芳华 真情为民铸天平 记旬邑县法院太村法庭庭长周亚萍
本报记者 冯萌
她是旬邑县法院历史上第一位女性基层人民法庭庭长,也是一名坚定社会主义法治理想信念的中共党员,她就是现任旬邑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太村法庭庭长周亚萍。
6月28日,记者在旬邑县太村法庭见到周亚萍时,恰逢群众将一面印有“调解化危机、护驾惠民生”的锦旗送到她的手中。
“今天特意送来锦旗,感谢周庭长对我们案件的调解,周庭长不惧天气炎热,到现场了解情况,耐心细致地对我们进行劝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化解了矛盾,我们十分感谢周庭长!”当事人杨永刚脸上洋溢着满意的笑容。
从2008年参加工作至今,周亚萍年均审理案件260件以上,结案率98.8%以上,调解率88%以上,服判息诉率100%,无一错案、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
从最早的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到被任命为太村法庭庭长,周亚萍一步一个脚印,用实际行动化解了一起起邻里、夫妻、父子之间的纠纷。她主动请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并总结出一套独特的办案方法:每个案件在庭审前都要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庭审后反复推敲案情,力求承办的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力争将每个案件都办成铁案。
作为一名庭长,周亚萍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同志们树立了榜样,一方面她坚持公正办案;另一方面,她坚持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坚决不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
周亚萍在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多次走进党政机关、乡镇党委,积极开展审判五进、以案说法等普法教育活动,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推进全方位、多层次的阳光普法教育。积极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让更多的基层人民群众、代表委员走进法庭、了解法庭,从而尊重法律、支持司法,多年来,在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均位列全市前茅。
6月27日,天空中飘着蒙蒙细雨,在太村镇屯庄村,周亚萍带领同事入户宣传,向村民详细讲解法律知识,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
“多亏了周庭长经常来我们村进行法律宣传,使我们懂得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周庭长告诉我们要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感谢周庭长对我们的关心和帮助。”村民魏晓龙手里拿着法律手册,乐呵呵地说。
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周亚萍坚持研读法学专著,结合审判实践撰写了多篇调研文章。近年来,她在各类媒体发表宣传及调研文章180余篇,撰写的《缓刑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等多篇文章被表彰为优秀论文,成为名副其实的业务骨干和写作能手。承办的案件和撰写的判决书多次被省高院表彰为“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
从业多年,周亚萍获得殊荣无数。2017年荣立个人三等功,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并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敬业奉献道德模范、优秀共产党员,荣获“旬邑县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咸阳市最美志愿者”“咸阳市第三届优秀青年卫士”“咸阳市新长征突击手”、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周亚萍犹如一朵美丽的“铿锵玫瑰”,肩负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神圣使命,在深厚的司法实践土壤中绽放着迷人的风采。(B)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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