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贼屡次盗窃被依法批捕

咸阳日报 2018-08-24 07:42 大字

本报讯(张福祥 何秀娟)日前,兴平市人民检察院对屡次盗窃他人财物的女贼张某依法批准逮捕。

张某,女,48岁,兴平市人。经兴平市公安局立案查明,嫌犯张某先后三次盗窃他人钱财共计人民币5058元,赃款已挥霍殆尽;盗窃医保卡一张,使用盗卡消费970元。2018年7月16日,该张在西安公安局强制戒毒所被抓获归案后,对其盗窃事实供认不讳。由此表明,嫌犯屡次盗窃皆因吸毒成瘾所致。

张某盗窃犯罪案事实清楚,证据齐全,故办案检察官依法下达了批准逮捕书。(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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